近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曝光了一起案件,开福区某公司非法拆解废弃空调设备,罚款2.5万元,没收其违法所得3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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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街道移交的线索,对开福区某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并未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却自2023年6月起擅自对回收的废弃空调设备进行拆解,累计拆解数量达42台,并由此获得违法所得3360元。据查,其拆解现场未配备金属与塑料破碎设备,作业过程中未产生废水、废气及噪声。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明确规定。依据该条例第二十八条,参照《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表13 通用裁量表的裁量标准,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该公司处罚款14.9万元。鉴于该公司属初次违法,案发后已停止拆解行为,并主动向执法人员供述未掌握的违法线索,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参照《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第十条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经案件讨论会议研究决定,对该公司减轻处罚,处罚款2.5万元,没收其违法所得3360元。
生态环境部门提醒
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活动,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资格,严禁无证操作,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管理秩序。
来源 | 湖南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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