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网购商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起算时间吗?”

“发现过期食品如何有效维权?”

在“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民事审判庭的干警们积极行动,走进辖区商圈,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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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干警们热情满满,向过往的消费者发放精心准备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手册。手册内容丰富实用,涵盖了常见的消费陷阱、维权途径、法律法规解读等实用维权“干货”,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帮助消费者快速掌握维权要点。面对消费者提出的各种日常消费疑问,干警们都耐心解答。无论是线上购物遇到的商品质量问题,还是线下消费时遭遇的霸王条款,干警们都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给出专业建议,帮助群众增强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的法律意识,引导大家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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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要留存购物小票、支付记录等凭证,遇到纠纷可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小程序网上立案。”干警们结合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提醒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

“新买的东西就坏了,本来还很焦虑,法官这么一讲,突然有了思路。”“之前只知道打官司跑法院,对于网上买东西被侵权一点也不懂,现在终于知道是什么流程,一下方便很多。”过往群众竖起大拇指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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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干警们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民间借贷、电信诈骗、婚姻纠纷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讲解内容贴近生活、实用性强,受到现场群众一致好评。

活动期间,法院干警还特别来到超市工作人员身边,着重提醒商品采购和管理的注意事项。强调商品务必依照法律规定合规采购,采购渠道要正规透明,相关票据要妥善留存。同时,要及时更新商品库存,密切关注商品保质期,杜绝过期商品上架销售。这些看似细微的环节,实则关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着超市的信誉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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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面”的普法方式活跃了现场气氛,提升了群众参与感,切实引导他们合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吉林高新法院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新问题、新挑战,通过司法审判和普法宣传,为营造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贡献力量。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美佳

图片来源 吉林高新法院

责编姜岸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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