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荣昌区荣隆司法所调解一起校园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法治屏障。

原来,荣隆镇某小学学生段某在体育课期间,与同学吴某违规将足球架当作秋千。玩耍过程中,吴某不慎失手,致使段某摔倒受伤,经诊断为左肱骨髁上骨折移位。段某先后接受住院手术、钢针取出治疗,累计产生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万余元。

事后,双方监护人及校方就事故责任划分、费用赔付标准争执不下,便专程前往荣隆司法所申请调解。

该司法所受理纠纷后,调解员迅速核实事发经过、医疗票据等核心事实,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向三方细致释法明理,明确校方在教学期间未尽到全面安全监管教育义务,存在管理疏漏;两名当事学生安全意识不足,自身存在过错;吴某的行为直接引发事故,需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三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校方及吴某监护人各承担40%赔偿责任,段某监护人自行承担20%责任。各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可。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调解为契机,加大普法力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希望大家今后遇到类似纠纷,及时到司法所申请调解,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介入,高效化解矛盾。”荣隆司法所相关负责人表示。

通讯员 王新莲 蒋建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