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跨境贸易中,由于时差、语言沟通等因素,通常会使用电子邮件进行业务沟通。近期,我市多家企业在与境外公司正常业务往来中,邮箱地址被仿冒。诈骗分子长期潜伏,并双向冒充对方身份,最终在付款阶段替换收款账户致使企业被骗。大连公安提醒各企业抓紧自查,比对前期留存的贸易方邮箱地址,确认是否发生变动,确保交易资金安全。
案例一:我市A公司常年与境外B公司有业务往来。2025年9月,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双方贸易邮箱信息,随后伪造了与双方邮箱高度相似的虚假邮箱(如:公司真实邮箱为pruco***@gmail.com,仿冒邮箱为procu***@gmail.com),冒充两家公司分别与对方沟通。
诈骗分子在业务交流环节正常传递信息,但在2026年2月最终付款阶段将收款账户替换为诈骗账户,双方均未发现异常。B公司将货款打入诈骗账户,致使A公司迟迟未收到货款,这才发现被骗。
手法分析
诈骗分子以非法手段监控双方邮件,注册高度相似的虚假邮箱,长期冒充贸易双方进行沟通,在即将付款的关键时机,替换收款账户。
案例二:2026年2月,我市C公司在与境外D公司进行贸易往来期间,电脑被诈骗分子入侵,盗取邮箱密码,随后诈骗分子异地登录C公司邮箱,向D公司发送虚假收款账户,导致D公司将尾款汇入诈骗账户中。
手法分析
诈骗分子以非法手段盗取公司邮箱密码,异地登录公司邮箱发送诈骗收款账户,导致贸易双方遭受经济损失。
警方提示:
企业需加强对官方邮箱、财务系统、办公系统的安全管理:设置复杂登录密码并开启二次验证;定期进行系统漏洞扫描和版本升级;对员工办公设备进行统一安全管控,防范钓鱼链接、恶意软件入侵。
企业与合作方签订合同时,需明确约定付款账户,如有变更,请仔细检查邮箱并通过其他方式确认。
请有跨境业务的企业立即将此诈骗形式通知贸易伙伴,避免被骗。
孙瑜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黄凤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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