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行长要鉴)
• 文|嘉禾
网友爆料:沪上某行总行员工离职被扣钱。
银行圈里,离职被扣年终奖和递延奖金,早已是不少基层员工的心头难平,尤其总行级别,这种份无奈更显沉重。
最近,有银行员工在社交平台上分享过一段经历:在沪上某总行工作,平时到手八九千,全年收入的大头全靠年终奖支撑。离职时,当年的年终奖一分没有,前几年递延的奖金也被全部清零。人力部门明确告知,离职即递延归零,还得签一份自愿放弃奖金的协议。不签,走不了人。前后算下来,十几万就这么打了水漂。
遭遇这种情况,想走仲裁维权,胜算也不大——递延奖金早已进行内制度,追讨难度极高;唯一的盼头是年终奖还有概率要回,可又顾虑仲裁记录进档案,影响未来发展。
更让人觉得微妙的是,据前辈们的离职经验,离职当年即便一分年终奖都拿不到,年末考评时,却还要替部门承担一个D级考评名额。既然参与了年度考评,按规则理应获得对应绩效回报,可最终却分文未得,这背后的缘由,耐人寻味……
这一幕,在银行圈并不罕见。递延奖金的初衷,是绑定长期风险与责任,尤其风险条线、信贷审批及中高层岗位,递延比例本就不低。可一旦员工主动离职,不少银行便以“制度规定”为由,直接终止未发放的递延部分,不分岗位、不分贡献,一律一刀切清零。
相较于递延奖金,年终奖的争议更为复杂。虽然在劳动仲裁中,相关部门更倾向于认定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但能否成功追讨,关键还要看劳动合同、薪酬制度的具体约定,以及员工的离职时间节点。很多银行会悄悄将“奖金发放日必须在职”写入薪酬细则,这就意味着,哪怕员工年底前已经干满十一个月,只要在奖金发放前离职,就会被直接排除在发放名单之外,一年的辛苦付出也随之付诸东流。
对基层员工来说,每一笔奖金都是对过去一年加班的回应。递延几年、逐年发放,已经让收入滞后不少,离职时再被一刀切地清零,带来的情绪落差,远比金钱上的损失更让人难以接受。
当然,站在银行的角度,这套制度也有其合理性。其确实降低了人员流动带来的操作风险,防止有人拿了奖金就走、留下烂摊子。
但问题在于,基层岗位的风险敞口,本就和中高层岗位天差地别,用统一的“清零”规则来约束所有离职员工,难免显得过于粗粝,缺乏人情味。
说到底,递延不该成为变相扣押,年终也不该只剩制度冷冰冰的边界。金融行业素来重视风控,但风控之外,更该兼顾人心。一个更为合理的做法,或许是按员工实际服务时间,折算未发放的递延奖金;对已经完整参与年度考核的离职员工,按比例发放当年年终奖。这样一来,既守住了银行的风控底线,也给基层员工留下了一份体面的告别。
银行制度需要稳健,但同时也该多留一点温度——让那些曾经默默付出的人,在离开时,也能体面地拿到自己应得的那份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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