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愈发受到社会重视,如何在配送时效与从业人员安全之间找到平衡,也成为备受关注的民生议题。

眼下,不少快递企业和收件群众一味追求“门到门、送上门”的便捷服务,却往往忽视了快递骑手在末端配送途中,所要面对的复杂环境与潜藏的人身安全风险。比如,部分市民习惯要求快递送货上门,却疏于看管家中宠物,无形中把配送员置于意外受伤的安全隐患之中。

今年5月是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南方+推出普法漫画,以台山法院近期审结的一起民事侵权责任纠纷案为例,解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快递末端配送安全等相关法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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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后余思】

厘清侵权责任 保护劳动者权益

一次寻常的包裹派送,竟成为一场无妄之灾。快递员为履行“门到门”的交付承诺,踏入收件人庭院,却遭未拴绳宠物犬袭击受伤。当他转向饲养人主张侵权赔偿时,却遭遇“擅自入侵”的指责。这起案件虽属常见民事侵权纠纷,却精准折射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末端配送环节面临的安全风险、权责困境与维权挑战。

安全管束是饲养人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饲养人以“不当进入私人领域”进行抗辩,试图转嫁或免除责任。法院的判决旗帜鲜明地捍卫了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精神: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安全管束是绝对义务。除非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责任不得减免。快递员为履行投递职责、防止包裹遗失(这直接关联其收入与考核)而进入院内,是履行其工作职责的合理、必要行为,符合社会普遍认知的快递服务惯例,不构成重大过失。这一认定具有双重意义:其一,在法理上坚守了动物致害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防止私人领域主张被滥用为逃避责任的借口;其二,在实践中保护了劳动者为完成工作所必须采取的合理行动空间,体现了司法对职业情境的现实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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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须为其算法规则下的劳动者安全风险负责。深入案情,我们会发现一个“隐身”的关键角色——快递平台及其派送规则。为确保“签收率”、避免因包裹遗失或未上门导致的投诉与罚款,快递员往往没有选择。但平台通过数字规则追求极致效率与用户满意度的同时,是否充分评估并承担了由此可能加诸于劳动者的额外人身风险?当意外发生时,平台往往置身事外,仅以“第三方侵权”视之,缺乏对配送员职业安全的前置性保障(如强制性的意外险、明确的安全指引、对异常配送地址的预警支持等)。这暴露了新就业形态中平台权力与责任的不对等:平台制定规则、享受服务带来的利润,却常常将执行规则过程中的具体风险剥离出去,由劳动者个体承担。

社会协作需共建安全契约,便捷不应以风险为代价。“最后一公里”的配送,不仅是物理距离的终点,更是社会协作与相互体谅的微观考场。它要求收件人理解配送员的工作性质,履行对自有动物的严格管理责任(如拴绳、圈养),也要求社区物业在管理规约中明确相关安全要求。此案的判决,正是对一种健康社会契约的司法确认:享受服务的便利,就必须为保障服务提供者基本的安全环境尽到必要义务。社会的便捷,不能建立在默许劳动者承担不可预见人身风险的基础之上。

有效维权依赖于清晰的证据意识与准确的责任锁定。本案为户外劳动者提供了明确指引:事发后立即报警、就医以固定证据至关重要;明确责任主体并锁定饲养人信息是关键步骤;理解自身履职行为的合理性是重要抗辩基础。这些看似简单的步骤,构成了劳动者在遭遇意外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基础防线。

这起简单侵权争议,触及了数字时代劳动权益保障的前沿问题。司法裁判固然厘清了个案责任,但根本解决之道,仍需多方协同:平台企业须补位主体责任,完善算法伦理与职业安全保障;社区与居民应共建友善、安全的末端交付环境;监管框架也需与时俱进,回应新型用工风险。唯有让“最后一公里”成为安全、受尊重的“最后一公里”,流动的服务经济才能真正承载起应有的文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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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人民法院报》06版

来源:人民法院报、南方+客户端

排版:谭年安

编辑:古慧琳

审校:林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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