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一家银行的女职员以“资金过桥”的名义虚构理财项目,非法套取超150名投资者金额高达30亿的新闻引起热议。这样的事情其实离我们并不远,我们广州,也发生一起类似的案件。
银行理财经理搭线 “资金过桥”利润高到离谱
当事人张先生告诉记者,事情还得从13年底开始说起。因为邻居某银行工作,平时大家交流聚会也会叫上银行的同事一起,而这时,一个声称可以帮助张先生赚钱的人出现了。
一个月就有10%的高额利息,确实很是吸引人。半信半疑中,考虑这是熟人介绍,又是正规银行的背景,张先生给这位李姓的女子转了50万。
陆陆续续一年之后,50万的资金,真金白银地净赚了40多万。这位李姓女子俨然成了张先生心目的“贵人”。此时,李某又推荐了一个投资金额更大,利息回报更加可观的项目。张先生自己也掌握基本的理财常识,眼看着这么高投资回报,不免也心有疑惑。
李某当时解释,因为部分客户在银行贷款,到期时可能存在资金周转问题,所以投资的钱就相当于为这些客户“搭座桥”,帮助他们解决燃眉之急,而张先生的资金,则可以从中获得可观的利息,银行也能稳住了客户,所以这样的项目可谓是“三方得益、一举三得”。
按照每笔“过桥资金”利息10%计算,一年多的时间,就可以净赚坐收500多万收益。张先生沉浸在巨额利息美梦中,可是在16年下半年,这个美梦还是戛然而止。
此时,张先生才细想这一年多的重重疑点,不仅李某都故意阻挠他与银行其他工作人员直接接触,所有的合同都是事先签好后再将交给张先生,合同本身也是看起来十分的不专业。
“现在觉得合同有漏洞”,但当时怎么就没有发现呢?应该说之前实打实的高额回报,蒙蔽了投资人。张先生得知投资的一千五百多万资金有危险,立即去公安局报案,这才发现,上当受骗不止是他一人。
“过桥”理财有风险 银行女职员身陷诈骗案
记者从立案告知书上看到,天河公安局认为,该案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已于2016年12月7日立案,以集资诈骗案进行侦查。由于李某现在处于哺乳期,已经取保候审。其中一个报案的受骗者袁先生告诉则记者,在李某介绍的“资金过桥”项目中,自己也有了几千万的流水,最后总共还有四笔投资没有兑付,损失四百多万。
李某现在还处在哺乳期,已经取保候审,其电话已经是空号,还有一个电话处于关机状态。在受骗者提供的聊天记录中,李某最后一次在微信里与他们沟通是在16年11月份,她承认“所有的都是我欺骗你们的”,合同盖的章也是“随便在外面搞的”,“我会拼命去要回你们的钱,那个最大受益的也不能活命” 。
作为李婵所在的工作单位,某银行广州分行是否知情?记者也陪同受骗人来到银行了解情况。
银行的工作人员称需要时间了解情况且,当场人数太多为由,希望与每个当事人单独交流。今天下午,该银行就此事专门提供给本栏目记者的通告称:该案由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李某投案自首。目前该案正处于调查取证阶段,受害人与李某签订的均为年化收益在100%-600%间不等的《委托贷款委托合同》,非银行正式的理财合同。李某已离职,该分行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并协助受害人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如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认定需由我银行承担相关责任的,该分行将依法予以履行。该分行在获知李某涉案信息后,就案件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与该分行业务有关联情况。
对于李某的所作所为,公益律师廖建勋认为,已经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廖律师建议,受骗人应尽快报案,要求对李婵相应的财产和账户进行查封,尽可能的挽回损失,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高额利息回报的理财产品同样也存在着高风险,购买需谨慎,而该起案件的相关后续我们也会持续关注。
银行职员利用职务之便知法犯法,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制裁。而在这个案件中,我们更加需要提醒广大街坊,一般的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都在4%~5%左右,“遇到超过这个额度的理财产品,市民就需要警惕了。
SFC南方财经报道
节目播出时间:4月27日晚18:00~19:00 TVS-1《南方财经报道》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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