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山起伏处的林木间,有一块古老的疆域叫做伊龙大地。山上住着血统纯正的伊龙族人,他们骁勇善战,祖祖辈辈侍奉着自己的神灵;山脚下住着拉迪诺人,他们是半血的伊龙人,却对神不够敬畏,甚至预谋放火烧毁伊龙大地的林木,将神灵的恩赐偷偷卖给外面世界的人。
伊龙伟大的首领加斯巴尔带领族人,阻止了拉迪诺人的亵渎行为,然而,外面的世界却充满着恐怖与阴谋,他们将毒药交给了加斯巴尔的朋友狐狸精,让她在一次宴会上下毒,谋害了这位伟大的首领。群龙无首的伊龙大地,被血洗,哀鸿遍野,生灵涂炭,只剩下一位萤火法师,在痛不欲生中,登上伊龙的群山,发誓要报血海深仇……
这就是我们今天故事的开始,不过往下的剧情不是宫斗爱情穿越剧的桥段了,毕竟这个故事不是《权力的游戏》,我们要讲的主角也不是开光加持的龙女。这段故事取自危地马拉著名作家、1967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阿斯图里亚斯之手。
阿斯图里亚斯本人
虽然危地马拉这个中美洲小国,在地图上很难发现,估计也没有几个人知道它,但它却是古代玛雅·基切人的故乡,也是玛雅文明的繁盛之地。伊龙人就是土著印第安人,而拉迪诺人则是西班牙人和印第安人的混血(西班牙人确实风流无限,他们进入中南美洲后,坚定不移地发展跨种族恋爱,创造出几百个新的人种,为人类文明多样性做出了突出贡献),外面的世界就是西班牙殖民者。
玉米人(壁画) RaúlAnguiano
其实这部小说的主题非常简单,就是土著人和西班牙人为了一种农作物是否能销售而展开的魔幻现实。印第安人认为,这种农作物是神灵,而人就是它做的,所以,出卖它就等于出卖人类。
这部小说叫做《玉米人》,而我们今天要讲的,就是玉米。
玉米神
玉米,也叫做苞米,今天看起来似乎是一种太寻常不过的农作物,前些年大街小巷都有卖烤玉米的,我小的时候,家里也总煮玉米吃。太常见,所以我们也就不去注意它了,仿佛从盘古开天辟地以来,它就一直那么喜闻乐见地存在着。
其实,盘古他老人家到死,也不知道天地间有玉米这种奇怪的东西存在。谁知道呢?Yum Kaax——玛雅世界至高无上的神,其实就叫玉米神,开创的一族就叫玉米族。此处不要笑,这就像我们把自己叫做炎黄子孙一样,玛雅人也把自己叫做玉米子孙。
对于玛雅人来说,玉米的复活与人类本身的复活密切相关
这是因为玉米本身便是玛雅人生活的中南美洲最重要的农作物,它的产量很高,也很稳定,在西班牙人入侵之前,哺育了中南美洲原住民繁衍生息。所以这也就能理解,为什么伊龙人,会因为玉米能不能出售的问题,而去承担部落被血洗的结果。哎,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啊。不仅如此,现在出土的玛雅文物中,有大量的黄金雕刻的玉米,这绝对是真爱。
那么,玉米究竟是何时传入中国的呢?准确的说,我们得先知道玉米何时传出南美。一般的认为,1492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玉米被带回了欧洲,然后开始随着各种商业活动,被带到世界各地。有人根据元代贾铭的《饮食须知》(1367年前后)中谈到的玉蜀黍,来推断中国自古就有玉米的种植,但这种说法很不可信,因为在15世纪以前,旧大陆任何文明中,都没有关于玉米的记载,而且彼时,中国和南美也没有建立联系。所以我们就不要和玛雅人争这个蜀黍了。
玛雅人用来磨玉米粉的石板和石杵
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40年后,也就是1531年(明嘉靖十年),中国广西最早出现关于玉米种植的记载,到明末清初,它就已经基本遍布中国大地了。据说,玉米、马铃薯等高产作物传入中国,解决了3-4亿人吃饭问题,也奠定了明清基本稳定的大一统王朝。这样的说法似乎有些道理。其实不止中国如此,欧洲各国也是充分享受了新大陆的红利,马铃薯小土豆,至今还是很多欧洲国家普通居民的主食之一。
好了,科学和正史聊完,我们该扯淡了。玉米传入中国是在嘉靖十年,而到了他孙子万历年间,玉米早已进入中国北方的山东,并且形成了丰富的美食搭配。来看大家喜闻乐见的《金瓶梅》。第三十一回,李瓶儿生了官哥儿,西门大官人喜出望外,天天大摆宴席,请了东家请西家。府里的丫鬟小厮们也跟着沾光,琴童和迎春,就在李瓶儿那里分享了一顿美酒,还有——
“一盘子烧鹅肉,一碟玉米面玫瑰菓馅蒸饼儿”;又如三十五回,大官人和应伯爵吃饭,上的也是“两大盘玉米面鹅酒蒸饼儿”。
可见,玉米传入中国时间不久,便已在山东发展出了丰富的美食,可以做成加馅的面点,成为宴席上的一道大菜。
截选自《神探包青天》
包拯是宋代名臣。编剧和道具组,咱们聊聊。
再来看看成书于清代的《野叟曝言》,讲到某个西域的公主嫁到中原并生了个大胖小子,当家的老太太水夫人一高兴,就多喝了三十杯原著就是这么说的:
“水夫人本止二斤余之量,是日因文施归家,心下欢乐,竞饮了三十小爵、每爵贮酒二两,共有三斤十二两。”
老夫人真乃女汉子,酒在兴头,就到后花园看鸟,其中有几只凤凰,比较高冷,于是乎老太太就下令用玉米去喂:
“老身所赐玉米甚多。亦命丫鬟取来,现浸甘露饲之,看它亦肯食否?不一会,米俱取到,不分现浸久浸,诸凤俱逐而食,水夫人大喜。”
想到今天还有很多游客在动物园用玉米粒去喂食鸟类,我们不妨把酒量过人的水老太太,当做此举的开山鼻祖。
截选自《水浒传》
宋江和公孙胜玉米地野战
当然啦,玉米不仅仅有吃的功能,还未收获之时,大片的玉米地往往也是“万物生长”的绝佳之处,钻小树林、进玉米地总是春光无限,浮想联翩。最早的记载可能出现在成书于民国的《古今情海》,有一个三村妇的故事。
三个村妇被恶鬼摄去了魂魄,绑架至一片开阔地,十几个恶鬼先奸污了一个村妇,第二个想反抗,但恶鬼却说:
“某日在某地,你和某野汉子在玉米地里幽会。我们围着你们俩嘻笑,将你们的丑态看得一清二楚。你是不知道这些事啊!怎么?你今天忽然装起贞妇来了?”
被揭穿了老底,这个村妇便不得不半推半就……打住,这里不是《法治进行时》。
玉米确实很香艳,不只是乡村爱情,就连皇宫深处,也能寻到它的影踪。同样是成书于民国的《明代宫闱史》,讲明英宗被瓦剌俘虏后,终日闷闷不乐,于是瓦剌人送了他六个西域女子,为他消遣。
“这六个番女当中,算一个叫木貌的长得最是俊秀,还有一个叫玉米的也很是风骚,上皇在无聊的当儿,令番女们唱歌解闷。”
叫木貌的最清秀,叫玉米的很风骚,这是为什么呢?大家自行脑补。
好,暂且扯这么多,最后严正声明,以上内容都是小说,野史都算不上,玉米作为一种种植广泛,稳定高产的粮食作物,是人类的好朋友。
作者︱丁浩
编辑︱马宝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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