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干同样工资拿到的工资少,五险一金难落实或者保障水平低,培训机会少,晋升机会渺茫......

这就是事业单位编制内外人员的“同工不同酬”现象,甚至是“编内人员看,编外人员干”,干得最多,拿得最少。

为什么出现这个现象?本质上还是制度问题。

——聘用编制外人员缺少统一明确的法律依据、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编外人员的使用由各用人单位自行聘用,各自为政各搞一套的现象普遍存在。在用与不用、怎么用、什么时候用等问题上,用人单位缺少统筹兼顾和长远规划,大多是根据本单位阶段性工作的需要,临时做出用工决定,主观随意性较大。

所以一开始很多单位就不把编外人员当“亲孩子”养,给低待遇,低待遇又导致编外人员流动性强,所以单位也不大肯投入太多在他们身上,这就造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要解决“同工不同酬”,需要完善法规

编制内人员是受《公务员法》管理,编外人员一般同单位之间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这就造成进行管理和解决纠纷时在法律依据上的混乱。完善现有法规,将编外人员纳入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法律制度能够最大限度地解决各种人事争议,化解社会矛盾。

顺应事业单位改革方向,由“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

岗位管理改革作为事业单位改革之一,其目标包括实行竞聘上岗、以岗定薪,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岗位管理体现在:人员竞争上岗中,不论是何类岗位、何种岗位竞聘人员,只要符合岗位竞聘条件均可竞争上岗。这就从制度上打破了身份管理的固化体制,即在岗位管理下,没有在编人员和编外人员的固定身份划分,对个人来讲,通过竞聘可以调整岗位。

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编外人员待遇低、同岗不同酬问题。

文:湖北中公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