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定可能,并且历史上差一点出现类似的实例。

20世纪50年代正值冷战,美苏两国在安理会也进行了较量,特别是苏东国家团结在一起。当时的安理会无法有效处理国际危机,美国则寻求联合国大会方向的突破,试图利用联大绕过苏联在安理会的否决权。

联合国大会出现了其发展史中第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即通过第377号决议,也称为“联合一致共策和平”(Uniting for Peace)。

第377号决议最为重要的内容是规定,一旦发生有碍和平的国际危机且安全理事会因不能达成大国一致而无法发挥其主要职能时,联合国大会可以根据危机形势采取必要建议措施,包括使用武力。这一表决内容同样作为决议附件载入联大议事规则修正案。

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这一决议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美国计划绕过苏联在安理会的否决权,一定程度上可以利用联大架空安理会,从而通过盟国利用自身的多数原则,满足自身的战略需要。然而另一层面,第377号决议后续的应用与影响远超当时提议者的预期。

1956年苏伊士运河危机爆发,英法两国联合以色列武力占领了苏伊士运河,并在安理会不断否决了停火决议,安理会职能再度陷入停滞。南斯拉夫等国援引第377号决议,召开紧急特别联大会议,与会的多数国家代表谴责了英法以三国对埃及的武装入侵,决议若英法不撤军,联合国将对其实施制裁。最终英法妥协,被迫撤军。

历史上第377号决议仅有这次差一点制裁了常任理事国英国和法国,之后第377号决议没有再度启用,但其仍是联合国的法理条款,仍可以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