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同市发改委同发改服价发(2018)60号文件规定:

  1. 1. 自2018年2月22日零时起,市区巡游出租汽车暂停收取1元/趟燃料附加费

  2. 2. 现行的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营价格标准不变,扔执行原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