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孩子都具有创造力,而13岁以前是培养和发展创造力的重要时期,这不仅是智力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个性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他们渴望自己能主动地去创造和发现,要培养和发展儿童的创造力,家长应该注意这样几个方面:

1.鼓励孩子独立从事操作活动

尽量要让儿童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并取得一定的结果,使孩子体验到独立完成某一活动是很重要的,一个没有责任心的人是什么事也做不好的,更不用说创造发明了。

事情不在大小,也不在做得好坏,这样让孩子去做,就能逐步培养儿童的责任心。责任心是儿童走向成熟和创造性定向的基本成分。研究发现,随着儿童能力的增强,他们的创造性能力也越来活跃并更具有自发性。

2.重视对孩子在感情上的支持

孩子有时候有一些很好的想法,有时这些想法常常出乎我们成人的意料,因此,对于儿童的一些想法或做法,不能因为一时不合自己的想法就加以否定或反对。父母或家长应该多花些时间在思考儿童的想法上,对于儿童的任何一种独特、巧妙的设想都应该表示积极的关注和评价。

当家长的不要总是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孩子,不要总希望孩子听自己的话,而对孩子的话不屑一顾。应该让孩子有发表意见的机会,静下心来仔细地倾听孩子的想法,并对其富有创造性的想法加以积极的评论,表示对儿童创作结果感兴趣,也要留意孩子在日常行为中表现出的独到之处。

3.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应该预料到并允许孩子出现退步

要鼓励孩子勇于承认错误而不是隐瞒错误。当然更要让孩子从错误或失败中吸取经验教训。生活并不总是风平浪静的,人生的道路也不是平坦顺利的。

如果可能应该让孩子有挫折和失败的体验。有了这样的思想准备,当遇到挫折或出现失败时不会因为焦虑过度或承受不了心理压力而变得一厥不振。家长或老师没有必要为此焦虑,更不应该看到孩子没有进步而责怪孩子。要设法使孩子认识到其中的道理,再让他们有纠正错误或克服缺点的机会。

4.帮助儿童处理好与人相处和自己独立的关系

独立并不意味着与人不来往,独立性好并不表明不需要朋友关系。在儿童的毕生发展中,社会性发展始终是很重要的。一个人的独立性固然重要,但即使是十分幼小的儿童,与人交往也是非常必要的。而且,从社会发展的趋势来看,没有合作几乎是不可能完成任何事情的。

从个体发展的角度来说,在交往中,儿童不仅能在相同或相近的认知水平上进行交流,相互影响,相互促进,而且对与每个儿童来说,这都是非常难得的,能够表现自己的机会,同时也是让人评价的机会。

5.帮助孩子建立有明确规定的训练和行为标准

对于家长或老师的对错标准,儿童应该毫不怀疑。换句话说,对于儿童来说,家长和老师具有绝对的裁判资格。然而,我们的许多成人就是错误地利用了自己的这种绝对权利,在培养孩子的过程中犯下了不应该的错误。

具有绝对权威的教育者不应该依仗这样的权威任意更改行为中的对错标准。这就要求老师或家长随时准备以适当的方式承认并改正自己的缺点。

训练中的规则必须明确,而且要坚决执行。规则太多就会使孩子过于循规蹈矩、抑制创造性的发挥。这就需要在确立规则时注意必要的原则性的内容。如不要出现伤害性行为,不要出现破坏性行为等,至于具体细节可以完加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