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这“株连九族”的由来,可追溯至夏商时期,此等刑罚最违背人性,一人犯罪或杀或剐也就罢了,何必牵连家人,但封建王朝的统治者们却不这样想,杀你一个不过瘾,要杀就杀你全家!

首先需说明一下其中的“族”,古代氏族社会中,有血缘者皆为“族”,有族长有族人,故“株连九族”者,便是由一个人的死罪加载于众家族成员身上,共同承担死罪。

问其来源,当追溯至夏商时期,《尚书》有栽,夏启与商汤出征之前,颁布训词,其中告诫士卒,若战事不遵号令者,有私逃叛敌者,若被拿获需连同其父其子一并受刑处死。自此之后,这条法令被封建帝王们争先效仿,至大秦之时,始皇帝嬴政便以“族诛”之法约束士卒,开始为“夷三族”,一人有罪,三族中人,不论老幼尽皆处死。

秦灭汉兴,刘邦为帝,不但未克制秦之酷法,反倒变本加厉,将其“夷三族”改为“夷五族”,五族之内但凡有生者尽皆处死。自此之后,每朝每代,一层一层往上加码,最终成为“诛九族”。

到了有明一朝,朱元璋做了皇帝,这种刑罚愈演愈烈,至成祖朱棣时,建文忠臣翰林院文学博士方孝孺因触怒朱棣,而被朱棣下诏“诛其十族”,更是闻所未闻,令人心惊肉跳。(这里说一句,方孝孺这种儒生实属该死,人家叔侄争斗你出的什么头,你一个人死也就算了,何况大言不惭让皇帝诛杀自己十族,自此来给自己换个千古忠臣的民声,那些无辜的人却白白送了命。)。

明灭清兴,满洲人做了皇帝,乾隆皇帝执政晚期,便因其太过残忍为名废除了这种刑法,自此“株连九族”这条法令,退出了历史舞台。

最后将“株连九族”为哪九族,呈于大家。许慎《说文解字》中解释株连九族的「九族」,包括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这里的族人指直系亲属和配偶)。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一家、出嫁的姐妹及外甥一家、出嫁的女儿及外孙一家。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一家。妻族二:是指岳父一家、岳母的娘家。

以上所写算下来还差一族,是不是写错了?其实不然,九族只是一个虚称呼,古代中国人将“九”作为最高数,代指最多。因此“九族”是概括性的包括有亲眷关系的所有宗支族系。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不是任何人都能“享受”这种高规格刑罚,除非你是犯了真正的大罪,得罪或威胁到了皇帝,才至如此,目的就是为了斩草除根。一般犯罪者,你想瞎了心,也不会有这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