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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于旻辰

(本文系知产力获得独家首发授权的稿件,转载须征得作者本人同意,并在显要位置注明文章来源。)

(本文3811字,阅读约需8分钟)

韩国,电竞(E-sports)之国。几乎所有的热门电子竞技项目中都有韩国选手的身影,而韩国亦是全球公认的电竞职业化和产业化最为成熟的国家。其中,韩国政府的大力扶持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后,韩国政府在“文化立国”战略指引下开始了对游戏产业的重视和持续投入[i],电子竞技作为衍生产业早在2000年即由文化体育观光部[ii]牵头成立了职业电竞协会[iii]以实现行业的规范化。在2017年的《韩国电竞行业白皮书》中,韩国政府计划在2年内投入200亿韩元进入电竞相关产业,力求把釜山发展成为世界电竞中心(其实北京五道口早已成为了宇宙中心)。

2012年韩国率先就电竞产业的发展和推广正式立法,并在2016年进行了修订。尽管篇幅不长且细节不多,该法的亮点包括了:明确了政府将对电竞产业的持续扶植、管理和推广作为长远国策;明确定义了电子竞技以及关联术语;从财产投入、人才培养等多角度提供了全面可行的扶植方式和途径等等。实际上,《电竞促进法》是与《游戏产业促进法》[iv]、《射幸行为规制实施令》[v]、《韩国电影、录像物振兴相关法》[vi]等共同组成了韩国娱乐产业法律体系,尤其与电竞配套,韩国的游戏网络直播产业也同样发达,我国的直播产业模式很大程度上借鉴了韩国的发展模式。2017年,银川政府也发布了《关于促进电竞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vii],亦旗帜鲜明地公开了电竞相关产业的扶持细节,相比于此前的《电子竞技赛事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更侧重于地方的落地,但同样,对于发展电竞产业整体架构方面还有所欠缺,此处应向韩国借鉴。

(PwC's 2017 global e-sports revenueper stream)

(NEWZOO’s 2017 e-Sports revenue per stream)

目前我国电竞行业的潜力和前景也被广泛看好,然而在正规化、产业化和国际影响力方面与韩国仍有较大差距。虽然有前述政策和规定的出台,但整体而言中国电竞依然相对处于政策和法律的灰色地带。希望本译文可作为借鉴之一,供相关从业者及主管政府机关作为参考,以期我国电竞生态与事业的发展得到有力保障并维持健康有序。

译者声明:译者不对译文内容本身的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实用性负责。对本译文进行传播时,必须转载全文。本文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电子竞技促进法[viii]

【2016年8月4日实施】【法律第13971号, 2016年2月3日修订】

文化体育观光(和游戏与内容产业)部 044-203-2448

第1条(目的) 为了建立并提高电子竞技产业与文化的竞争力,通过电子竞技丰富人民业余生活并发展国家经济,制定本法。

第2条(定义) 本法所称术语定义如下。

1.“电子竞技”是指以《游戏产业促进法》第2条第1款规定的游戏产品为媒介,玩家之间为得分或胜利进行的竞技活动以及相关活动;

2.“职业电子竞技”是指电子竞技选手的电子竞技活动;

3.“全民电子竞技”是指为了享受业余时间和睦邻友好进行的自发或日常性电子竞技活动;

4.“电子竞技产业”是指以电子竞技相关的产品或服务创造附加值的产业;

5.“电子竞技设施”是指用于电子竞技的场馆或其他设施;

6.“电子竞技选手”是指根据电子竞技组织规定注册的个人选手;

7.“电子竞技组织”是指以电子竞技活动或业务为目的设立的法人或组织。

第3条(与相关法律的关系) 除非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电子竞技的促进适用本法规定。

第4条(国家与当地政府的责任) 国家与地方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和实施促进电子竞技所需的政策。

第5条(地方电子竞技的促进) 为了活跃电子竞技活动从而使得地方人民享受业余时间与睦邻友好,地方行政机关可以为电子竞技设施、建立和运营电子竞技组织,举办电子竞技赛事等创造条件和环境。

第6条(基本规划的制订等)

(1)为了实现本法目的,文化体育观光部部长应当制订和实施相关基本规划,包括就中期及长期促进电子竞技的基础且全面的基本规划(以下简称“基本规划”)和就单个电子竞技类别的年度性的具体实施规划(以下简称“实施规划”)。

(2)基本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电子竞技促进的基本方向;

2.建立活跃电子竞技所需的基础;

3.电子竞技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并改善相关人才的权益;

4.电子竞技相关国际赛事和活动的推广以及国家合作与交流;

5.保障电子竞技促进的财政投入;

6.培育和支持职业电子竞技并协助全民电子竞技扩大基础与进一步活跃;

7.电子竞技的学术推广和基础建设;

8.其他总统令[ix]规定的促进电子竞技所需的事宜。

(3)文化体育观光部部长为制订和执行基本规划或实施规划认为必要时,可要求相关行政机关、地方行政机关、公共组织、研究机构、大学、民营企业或个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7条(现状调查)

(1)政府为了电子竞技相关政策的建立和实施,应当每年对电子竞技现状进行调查,其结果应当公开发布。

(2)文化体育观光部部长就第1款规定的现状调查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电子竞技相关公共组织/从业者或法人/组织提供数据资料或意见。此时电子竞技相关公共组织/从业者或法人/组织如无特殊情况,应当提供相应协助。

(3)第1款规定的现状调查所需的必要事项由总统令规定。

第8条(财政支持等)

(1)国家和地方行政机关应当致力于保障基本规划和实施规划的有效执行所需的必要资金。

(2)文化体育观光部部长应在公共组织、电子竞技组织或电子竞技的从业者根据基本规划或实施规划试图执行强化电子竞技竞争力项目时,在预算范围内提供全部或部分地提供必要的资金补助。

(3)文化体育观光部部长为促进电子竞技认为必要时,可与地方行政机关协商建设电子竞技设施。此时可在预算范围内提供全部或部分地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4)支持电子竞技设施的方法和范围等相关的必要事项由总统令规定。

第9条(电子竞技促进咨询委员会)

(1)文化体育观光部部长可设置电子竞技促进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以向文化体育观光部部长提供咨询。

(2)委员会的组成及运营相关的必要事项由总统令规定。

第10条(电子竞技专业人才培养)

(1)文化体育观光部部长应当致力于为电子竞技促进所需的比赛、播放、研究等电子竞技促进相关的专业人才。

(2)文化体育观光部部长为了第1款规定的人才培养,可依据总统令指定《高等教育法》[x]规定的大学或其他认为必要的人才培养机构为电子竞技专业人才培养机构。

(3)文化体育观光部部长可根据总统令,向第2款规定的电子竞技专业人才培养机构在预算范围内全部或部分地提供必要的资金补助。

(4)其他电子竞技专业人才培养相关的必要事项由总统令规定。

第11条(电子竞技赛事的培育、支持等) 文化体育观光部部长可基于文化体育观光部令,培育以及支持电子竞技赛事。

第12条(项目多样性支持)

(1)为了促使电子竞技项目多样化,文化体育观光部部长可指定游戏项目选择的责任机构并授权该机构选择电子竞技项目。

(2)如第1款规定的项目选择机构无法满足指定要求,文化体育观光部部长可根据总统令撤销相关指定。

(3)第1款规定的项目选择机构的指定条件、申请、运营等以及项目选择程序、候选项目、项目选择标准和项目选择申请程序等相关的必要事项由文化体育观光部令规定。

第13条(电子竞技产业支持中心的指定等)

(1)为发展电子竞技产业,文化体育观光部部长可指定符合以下任一款规定的机构作为电子竞技产业支持中心(以下简称“支持中心”)。

1.国立或公立研究机构;

2.《高等教育法》规定的大学或学院;

3. 其他文化体育观光部令规定的机构。

(2)支持中心负责以下工作:

1. 就电子竞技产业发展与地方行政机关合作的相关事宜;

2. 支持就电子竞技产业发展的研究开发以及咨询服务的相关事宜。

(3)如支持中心无法充分执行第2款规定的工作,文化体育观光部部长可解除相关指定。

(4)其他支持中心的指定以及解除等相关的必要事项由总统令规定。

第14条(国际交流及海外推广的协助)

(1)为了活跃电子竞技国际交流,政府可向以下电子竞技相关机构提供必要的协助:

1.国际电子竞技联合会[xi];

2.其他由政府部分出资的机构或组织。

(2)为了加强国内电子竞技竞争力并活跃海外市场拓展,政府可推动海外推广等项目。

(3)为了高效支持根据第1款实施的项目,文化体育观光部部长可根据总统令委托或授权相关机构或组织执行,在预算范围内全部或部分地提供必要的资金补助。

第15条(职业电子竞技和全民电子竞技的促进)为了促进电子竞技发展和人民健康的业余生活,国家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促进职业电子竞技和全民电子竞技。

第16条(听证) 文化体育观光部部长应就符合以下任一情况的事项召开听证会:

(1)撤销对第12条第2款规定的项目选择机构的指定;

(2)解除对第13条第3款规定的支持中心的指定。

第17条(职权的授予及委托) 文化体育观光部部长可根据总统令,将本法规定的部分职权授予特别市市长、广域市市长、道知事或特别自治道知事[xii],或委托为电子竞技促进而设立的机构或法人。

第18条(奖励)

(1)文化体育观光部部长可向为电子竞技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组织、企业等给予奖励;

(2)其他第1款规定的奖励选择标准等相关的必要事宜由总统令规定。

附则 <第13971号, 2016年2月3日>

本法自公布6个月后实施。

注释:

[i] Mozur, Paul (2014年 10月 19日). “For South Korea, E-Sports Is National Pastime”:https://www.nytimes.com/2014/10/20/technology/league-of-legends-south-korea-epicenter-esports.html?_r=0

[ii]文化体育观光部()是韩国国家行政机关之一,主要负责文化、艺术、影视、广告、出版、刊物、体育、观光等相关事务。部门首长称文化体育观光部部长,同时获任命为国务委员。详见:http://www.mcst.go.kr

[iii] 见:http://www.e-sports.or.kr/board.php?b_no=9&_module=kespa&_page=view&b_no=9&b_pid=9999989400&ckattempt=1

[iv] 原文见:http://www.law.go.kr/%EB%B2%95%EB%A0%B9/%EA%B2%8C%EC%9E%84%EC%82%B0%EC%97%85%EC%A7%84%ED%9D%A5%EC%97%90%EA%B4%80%ED%95%9C%EB%B2%95%EB%A5%A0

[v] 原文见:http://www.law.go.kr/%EB%B2%95%EB%A0%B9/%EC%82%AC%ED%96%89%ED%96%89%EC%9C%84%EB%93%B1%EA%B7%9C%EC%A0%9C%EB%B0%8F%EC%B2%98%EB%B2%8C%ED%8A%B9%EB%A1%80%EB%B2%95%EC%8B%9C%ED%96%89%EA%B7%9C%EC%B9%99

[vi] 原文见:http://www.law.go.kr/%EB%B2%95%EB%A0%B9/%EC%98%81%ED%99%94%EB%B0%8F%EB%B9%84%EB%94%94%EC%98%A4%EB%AC%BC%EC%9D%98%EC%A7%84%ED%9D%A5%EC%97%90%EA%B4%80%ED%95%9C%EB%B2%95%EB%A5%A0/(13306,20150518)

[vii] 原文见:http://www.yinchuan.gov.cn/xxgk/bmxxgkml/szfbgt/xxgkml_1841/zfwj/yzf/201707/t20170727_287683.html

[viii] 原文见:http://law.go.kr/%EB%B2%95%EB%A0%B9/%EC%9D%B4%EC%8A%A4%ED%8F%AC%EC%B8%A0(%EC%A0%84%EC%9E%90%EC%8A%A4%ED%8F%AC%EC%B8%A0)%EC%A7%84%ED%9D%A5%EC%97%90%EA%B4%80%ED%95%9C%EB%B2%95%EB%A5%A0/

[ix] 韩国总统令()为行政命令的一种。

[x] 韩国《高等教育法》原文见:http://www.law.go.kr/%EB%B2%95%EB%A0%B9/%EA%B3%A0%EB%93%B1%EA%B5%90%EC%9C%A1%EB%B2%95

[xi] 国际电子竞技联合会(International e-Sports Federation)是一个位于韩国首尔市,旨在推动电子竞技合法化的国际组织。详见:http://www.ie-sf.org

[xii]韩国行政区划中,全国划分为:一个特别市()、一个特别自治市()、六个广域市()、八个道()(不含“以北五道”)以及特别自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