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惩治贪官最有名的,是明太祖朱元璋。他出身寒微,深知贪官赃吏欺压百姓、激起人民强烈反抗的道理,因而对赃官处罚极其严酷。明朝的开国皇帝,从乞丐到帝王,有过最苦难的民间经历,目睹过最腐败的朝政,最痛恨的就是贪官污吏。

在朱元璋当政时期,最著名的有如下几个惩治贪官的典型,第一个是“怒斩工部侍郎”,大概的我跟大家说说,工部左侍郎韩铎自上任后的一年内,伙同工部郎中丁嗣忠,翁经正,员外郎胡顺华,姚能玉等官员,先后卖放工匠二千五百余名,从中谋取暴利一万多贯。

“朕以为,不仅仅贪钱,贪物者为贪官,贪声贪色者,贪权势者,贪奉谀者,贪享乐者,都是贪官!廉能之官犯有过失,朕能宥免,其余之贪者,摇政害民,罪虽小也要重惩!”由此可见朱元璋对惩治贪污者的决心。

据元末明初人叶子奇写的《草木子》记载:“凡守令贪酷者,许民赴京陈诉,赃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府、州、县衙之左,特立一庙以祀土地,为剥皮之场,名曰‘皮场庙’。

从宋代开始,全国各地的官衙里面开始树立一块石碑,上刻十六个大字:“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这块石碑,通常被称为“戒石铭”。

明朝陆容写的《菽园杂记》中说到一个太仓老和尚智暕谈明初:“洪武年间,秀才做官,吃多少辛苦、受多少惊怕,与朝廷出多少心力,到头来小有过犯,轻则充军,重则刑戮,善终者十二三耳!”

可以说,明朝打击力度是最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