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注意到没有,

经常会有这样的新闻:

某某某身份证丢失后

被人拿去银行开户、诈骗、洗钱……

某某某莫名收到巨额信用卡账单

原来是被人盗用了身份信息办了信用卡……

这大概就应验了那句名言:

“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对于普通人来说,

这个锅还真是一个麻烦的锅,

虽然事情不是自己犯的,但是信息是自己的,

还得亲自各个相关部门来回跑,把事情解决掉,

既耗费了精力又没有一点好处。

真正的吃力不讨好~

有人说互联网时代我们每个人基本都是透明的,

骗子想获知我们的身份信息也相当容易,

更有一些不要脸的还专门私下贩卖客户信息等,

简直就是防不胜防。

现在好消息来啦!

身份证新规出台,

央行终于出大招啦~

↓↓↓

中国人民银行3月21日宣布,自4月9日起,将在天津市、山西省、福建省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开展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试点工作;

上海市福建省、深圳市、珠海市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开展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试点工作。

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将总结试点经验,不断扩大联网核查业务范围,提升系统运行能力,逐步将试点推广到全国。

相信很多小伙伴都在疑惑,

这个“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是什么意思?

跟阿拉上海开展的

“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又是什么关系?

根据央行发布的通知和相关文件内容,

这里的失效身份证就是指

丢失、挂失、过期或者其他情况失效了的身份证。

根据央行规定,

如果试点银行核查到一个身份证是居民个人

已经向公安机关申报丢失的居民身份证,

那么联网核查系统将反馈“证件已挂失”;

如果个人因为姓名变更、证件损坏、登记项错误、

有效期满等原因已经到公安机关换领了新证,

而银行核查的证件仍然是旧证的,

那么联网核查系统将反馈为“证件已失效”。

说白了就是,

如果你的身份证丢了也不用担心被不法分子冒用,

只需向公安机关申报丢失即可,

同理,其他原因导致的旧证件失效

也同样会在银行的系统中显示出来,

这样他人就无法利用你的旧证件干坏事了~

人民银行表示,

针对近年来不法分子大量使用他人居民身份证、

伪造变造非居民身份证件等,

冒名开立银行账户、转移非法资金的问题,

在现有联网核查居民身份证信息工作基础上,

进一步扩大核查信息范围,

组织开展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

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统称非居民身份证件)

信息核查试点工作。

正常情况下,

当你不在银行办理业务时,

银行是不会主动核查你的信息的。

根据新规显示,

试点的工作将首先在

客户办理单位和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

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时进行相关信息核查,

客户办理其他业务时暂时不开展这些核查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

这次核查也包括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也就是统称的“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

而央行也表示,后续将根据试点情况,

继续在其他银行业务中推广身份证件信息核查。

核查结果不能作为唯一依据

联网核查作为银行审核个人身份的手段之一,

结果仅作参考,

银行不能仅以联网核查结果作为唯一依据

拒绝为客户办理业务.

当联网核查系统反馈居民身份证已失效或者挂失,

或者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

银行将视实际情况决定决定

是否采取进一步核实措施

以及是否继续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

根据有关规定,

当联网核查系统反馈居民身份证已失效、

已挂失或者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

银行如果能够确切判断或者经核实后

确认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为失效或者挂失证件、

非居民身份证件为虚假证件的,

则应拒绝为客户办理相关业务;

其中,对于客户以虚假身份证件

或者冒用他人证件骗取开户或办理其他业务的,

银行还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如果银行无法确切判断

客户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为挂失、失效证件,

或者非居民身份证件为虚假证件的,

将区分情形进行处理 。

↓↓↓

如个人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银行将采取进一步身份核实措施;

如个人本人亲自办理业务的,则由银行根据个人年龄、身份、开户理由、业务风险等综合判断,能够确认相关个人为证件持有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办理业务;

不能确认的,将采取进一步身份核实措施。对需进一步采取核实措施的,经进一步身份核实后,如相关个人为证件持有人,居民身份证真实、在有效期内,没有在公安机关申请挂失,或者没有出现因损坏、登记项错误、姓名变更情形而更换了新的居民身份证的,银行将继续办理业务;

如相关个人不是证件持有人或者证件为虚假的,银行将拒绝办理业务。

银行采取的进一步核实身份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要求相关个人出示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

居住证、社会保障卡、

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

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护照等其他辅助身份证明材料,

或者采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

进行识别、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

为了避免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渠道

利用他人身份证件进行诈骗、洗钱等行为,

目前银行在一般情况下

会对持旧居民身份证的客户拒绝办理业务。

当然啦,如果遇到特殊情况,

银行会核实确认相关个人确实为居民身份证持有人,

且本人到银行网点办理业务,

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姓名、

公民身份号码与联网核查系统信息一致、

证件真实且仍在有效期内的,

银行可以继续办理业务,

但需要个人在一个月内

到银行重新出示新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如个人未按期重新出示的,

银行将暂停相关账户的非柜面业务。

联网核查系统反馈居民身份证已挂失、

已失效或者非居民身份信息不一致的,

不影响客户使用该证件办理

乘车、乘机、住宿等其他事务。

目前联网核查系统只向试点地区的试点银行

提供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

和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服务,

不影响其他地区和其他银行账户业务的办理,

也不会影响相关个人办理乘车、乘机、住宿等其他事务。

个人对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

或非居民身份证件信息核查结果有异议的,

可告知核查银行,

也可以向核查银行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反映 。

人民银行总行定期将客户异议信息反馈至公安部,

公安部与地方公安机关进一步核实确认后处理。

个人还可直接向公安部公民身份证号码

查询服务中心申请核实,

联系电话:010-59832987。

以上是央行关于居民身份证实行的新规定,

也是为了大家的信息及财务安全着想。

尽管如此,

我们自己平时在使用身份证件时,

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信息。

除了不丢失身份证件

不随意将身份证件借给他人以外,

在日常生活中,

需要用到身份证复印件的情况也数不胜数,

而这也是泄露我们身份信息的重要途径~

所以这里也要提箱各位小伙伴们,

当我们不得不将身份证复印件交给他人时,

一定要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注!

正确签注方法如下~

↓↓↓

1.身份证复印件上写上XX专用,内容尽量详细,不要遮住身份证号和姓名。签注一定要在身份证复印件范围内书写。

2.部分笔画与身份证的字要有交叉或接触。
通常写成三行,每一行后面要画上横线,以免被偷加文字。

3.用蓝色的圆珠笔或签字笔标识签注。最后记得一定要上姓名和日期。

手机、银行卡和身份证平时要注意哪些?

1、勿将身份证和手机等物品装在一起。
手机工作时发出的高频电磁波所产生的强磁场会把身份证内的磁性芯片磁化,造成身份证消磁,身份信息无法读取。
2、在火车站、商场等公共场合,切勿将身份证装在大衣侧兜,极易遭窃。尽量将证件放在贴身内兜,切勿出示给陌生人。
3、勿将身份证借给他人使用,或抵押给他人。
4、身份证丢失后,应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补领手续。

手机、银行卡和身份证一起丢失了怎么办?

1、致电手机运营商挂失手机号;
2、致电银行挂失银行卡;
3、手机绑定支付宝的,拨打95188挂失;
4、微信用户登录110.qq.com冻结账号;
5、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身份证;
6、到手机运营商处补手机卡。

虽然身份证新规

会为我们的信息安全提供更好的保障,

但是小伙伴们自己也不要太大意,

平时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信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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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上海头条(shtt365),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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