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莆田市检察院一楼案管处办公区一间不大的办公室里,挤着几张办公桌,桌上整齐地堆放着一摞厚厚的工具书,工具书的背后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忙碌的身影。她就是莆田市检察院案管处副处长赵萍萍,凭借着对检察工作的挚爱,尽心履职,为检察队伍增光添彩。
初生牛犊不怕虎
2012年12月,赵萍萍通过遴选成为莆田市检察院的一员,被组织安排在公诉处工作。公诉工作又苦又累,但赵萍萍初生牛犊不怕虎。她虚心向老前辈请教,归纳总结了独属于她的公诉办案“葵花宝典”,很快赵萍萍就在自己的岗位上崭露头角。由她主办的被告人陈某一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评议庭,得到了省检察院有关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
2014年,赵萍萍受理一起公安部督办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系列犯罪案件,案件跨越浙江、福建两个省份,周转了莆田、漳州、路桥、温岭等多个城市。面对多达30多卷、堆满办公桌面的案件材料,赵萍萍主动加班加点迅速理清案件主体脉络以求准确指控犯罪。最终,该案主犯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从犯分别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干劲,还让赵萍萍敢于参加竞赛。每次备赛时,赵萍萍总是婉言谢绝领导少分配任务的“特殊关照”,不断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备赛。赵萍萍先后获得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团队论辩赛优秀奖、全省、全市监所检察业务能手、全省案件管理业务能手、莆田市首届优秀公诉人律师团队论辩赛优秀论辩奖、莆田市优秀公诉人等荣誉。
2016年9月,刚刚调整到案件管理处工作半年的赵萍萍,就在全省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中荣获“全省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的称号。
法律温暖传众人
多年的办案实践使赵萍萍认识到,检察官的职责不仅在于依法揭露、控诉、打击犯罪,更应该通过教育公民遵纪守法,敦促犯罪分子悔过自新。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赵萍萍用女性特有的爱心、细心、耐心展现了另一番风采。”
——公诉处处长吴剑武
为了更好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赵萍萍多次到莆田市第一中学等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些学校在邀请赵萍萍上过一次课,觉得效果好,又多次主动邀请她到学校上课。
在办案中,赵萍萍发现有些案件只要被告人能够多些畏法之心,只要被害人多些警惕之心,也许就不会发生。于是,赵萍萍利用业务时间,根据承办的案件编成普法情景剧,投稿给莆田电视台的普法栏目《公民与法》,借此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受到观众的欢迎。赵萍萍还及时捕捉办案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总结办案经验,撰写成宣传、信息材料,为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提供了样本。
“我想做的和能做的,就是通过自己的职业,将法律的温暖传递给身边的每一个人。”
——赵萍萍
正是这种情怀,让赵萍萍不断地用实际行动为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2015年,赵萍萍被授予“福建省优秀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称号。
雷厉风行“女管家”
2016年2月,赵萍萍转任案件管理处副处长,从一线业务部门的办案人员到综合业务管理部门的副处长,赵萍萍迅速调整自己的工作重心和状态,快速实现角色地转变,成为处长的好助手。
2017年6月,随着司改工作的深入推进,检察机关的办案系统迎来了自系统上线运行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升级配置及检委会子系统改造。为保障办案系统顺畅运行,赵萍萍在升级配置前主动与各业务部门对接信息,采集应用需求,并利用周末的时间组织两级院安管人员协同技术人员进行升级配置,有力地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到位。
系统升级后,赵萍萍发现个别县区院可能存在配置不规范进而影响办案的情形,及时向领导汇报,随后协同技术部门严格按照系统升级配置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相关配置情况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以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升级后系统顺畅运行。
“有赵萍萍这个‘大管家’在,我们很放心。”
——案件管理处干警
案件管理处作为检察大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部门,赵萍萍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统计子系统功能模块和系统查询功能,为业务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数据支撑。随着员额制改革的推进,赵萍萍还依托统计系统,促进各部门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
“赵萍萍,一个娇美却不娇气的莆田女子,一个较真又倔强的检察人。她在令人敬仰、充满凛然正气的检察战线上用无悔青春诠释着检察人的担当。”
——案件管理处处长林秀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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