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规范行车秩序,交警部门新增了八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拍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第十六条规定,交警部门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这批设备将于2018 年7月20日开始投入使用,交警部门将依法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拍摄取证并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员守法出行、安全驾驶。
新增“电子警察”具体位置如下
序号 | 执法拍摄位置 | 抓拍类型 |
1 | 荔城街和平路路段 | 违法停车 |
2 | 荔城街继枚路路段 | 逆行 |
3 | 荔城街御景路路段1 | 违法停车 |
4 | 荔城街御景路路段2 | 违法停车 |
5 | 荔城街御景路路段3 | 违法停车 |
6 | 荔城街御景路路段4 | 违法停车 |
7 | 荔城街御景路路段5 | 违法停车 |
8 | 荔城街御景路路段6 | 违法停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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