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每一个案件都有各自的特点,不能生硬比较,但是可以从每个案件中的特点都值得归纳和总结。

吉星鹏案:属于婚姻家庭纠纷,没有认定自首,家属未谅解,死缓

朱晓东案:属于婚姻家庭纠纷,认定了自首,家属未谅解,死刑立即执行

正文:

8月23日上午,备受关注的上海“杀妻藏尸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朱晓东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朱母认为,最重要的事实法院没有重视,朱晓东的自首被轻易地忽略了,她一定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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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自首了就一定不会判死刑吗?不自首就一定会判死刑了?

其实在2013年,有个轰动全国的富二代吉星鹏杀妻案,没有认定自首,没有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被判处缓刑。

先说说自首的作用: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并不是一定应该减轻或者从轻处罚。

朱晓东的母亲之所以认为自己的儿子自首情节被轻易的忽略,可能是因为根据《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而根据最高院和上海市的相关量刑指导意见中提出,对于自首情节,法院会综合考虑被告人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最高可以40%)。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所以,自首的结果,法院还会综合考虑,不是所有的自首都能获得从宽处罚。

但是即便没有被认定自首,如果有其他情节,即便是故意杀人,也有可能保命,比如南京吉星鹏案中,被告人就没有被认定自首,依然死缓,保命。(所谓死缓,就是判处死刑,但缓期两年执行,两年内没有故意犯罪就自动改为无期徒刑等,其实就是等于保命。)

吉星鹏案:属于婚姻家庭纠纷,没有认定自首,家属未谅解,死缓

朱晓东案:属于婚姻家庭纠纷,认定了自首,家属未谅解,死刑立即执行

如果是婚姻家庭纠纷引起的命案,适用死刑也会十分慎重

针对死刑,我国司法机关坚持“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使用死刑”的政策,最高人民法院也多次强调坚持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政策,并在《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明确指出:“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比如2013年南京吉新鹏杀妻案,被告人因为言语争执,砍了妻子几十刀,手段特别残忍,主审法官认为,被告人吉星鹏罪行极其严重,但鉴于本案系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犯罪,结合案情可对被告人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本案中,吉星鹏并没有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也没有被法官认定为自首,但因为本案系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犯罪,因此判决吉新鹏死缓。(不过吉星鹏在死缓期间又在监狱里数次打架故意犯罪,一旦故意犯罪判决生效,将撤销缓刑,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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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目前朱晓东被认定了自首,但依旧被判处极刑,其家人必定不满意,所以会以自首情节被忽略为理由上诉。

朱晓东案:一审法院对自首的认定

但是,根据本案一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开判决中,就有对自首的相关认定:本案虽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且朱晓东自首,但朱晓东犯罪性质恶劣,作案后长时间藏匿被害人尸体。其间,朱晓东还用被害人的钱款、身份证,多处旅游、与异性开房约会等,肆意挥霍享乐,无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故依法对朱晓东不予从轻处罚。

一审法院的判决其实表明,他们并没有忽视朱晓东的自首情节,而是认为,其自首行为,并不代表其真诚悔罪,其在作案后三个月,旅游,开房,将妻子藏尸冰柜,因此其虽然有自首,但也没有悔罪表现。所以,判决死刑立即执行。

作者:广强律所曾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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