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韩国立法禁穿迷你裙:政府解释为推行“韩国传统风”。吐槽:传统韩国风,男性福利终结者。

2.美国和加拿大迥异的饮酒法规:要记住美国不同地方关于饮酒的不同法规可真不是一件容易事。例如,坐在圣路易斯街头喝啤酒是合法的;而在芝加哥,站在城市任何角落喝酒都是会被捕的。在美国堪萨斯州首府托皮卡,拿着茶杯是绝不会买到酒喝的。在克利夫兰,没人可以捧着威士忌酒瓶啜饮。在加拿大萨斯喀彻温省,市民有权饮酒,但在啤酒屋喝水则是违法的。吐槽:在啤酒屋口渴了难道只能喝酒吗?

3.英国国务大臣有权动用武力制止外星人入侵:根据英国《外太空法案》规定,国务大臣有权动用“合理武力”防止外星人入侵,即合法使用相关的太空发射体。吐槽:外星人?是不是星球大战看太多了?你先遇见一个让我瞧瞧~

4.瑞士晚上10点以后禁止冲马桶:在瑞士旅游,必须事先规划好自己的活动安排。因为住进这里的公寓,晚上10点之后是禁止冲马桶的。当地政府显然认为噪音污染比嗅觉污染更不利于公众利益。吐槽:这是一个用纸巾塞耳朵防噪音还是塞鼻子防臭味的命题。

5.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禁止穿迷彩服:对于喜欢穿军装出门的人来说,到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共和国旅行可要三思而后行。因为当地法律是禁止穿迷彩服 的。这一举措主要是为了防止有人假冒军队和政府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者会被 拘留,衣物也会被没收。吐槽:其实迷彩服小编还是蛮喜欢的啊,多帅啊~可惜了!

6.在丹麦餐馆不吃饱可以不付账:在丹麦餐馆就餐的顾客,直到认为自己点的饭菜能吃饱,才用付账。吐槽:哇咔咔,小编表示自己从此爱上了丹麦~

7.在日本,胖子有罪:尽管日本是世界上肥胖率最低的国家之一(不足5%),但并不妨碍它在2008年制定限制国民最大腰围的法规。该法律规定,强制地方政府和企业定期为年龄介乎40至74岁人士量度腰围,40岁以上的男性腰围不得超过85厘米,女性不得超过90厘米。如果减肥不成功将会接受健康教育。日本政府还将对推动减肥不利的地方政府或私人企业处以罚款。吐槽:小编已躺枪,但是还是要关心下相扑手们怎么破?

8.在文莱、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部分公共场所禁止吃榴莲:文莱、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人都很喜欢吃榴莲这种长相介于菠萝和豪猪之间的水果,但是当地政府规定,在公交车、地铁、宾馆和机场等公共场所则禁止吃榴莲。鉴于榴莲会散发一种像是猪粪、松节油和洋葱混合在一起的气味,这个规定也许称不上侵犯人权吧。吐槽:爱吃榴莲的,看来只能忍忍到家里再吃了~

9.在新加坡嚼口香糖是违法的:自1992年以来,在新加坡咀嚼口香糖就成为一件违法的事。唯一例外的是尼古丁戒烟口香糖,但是必须凭处方从药店买才行。吐槽:幸亏益达什么的开在了中国,要不然在新加坡肯定要破产~

你们还看过更奇葩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