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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又称期房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近日,取消商品房预售制的声音出来了。为什么有一个“又”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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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商品房预售制首次受到广泛的质疑,房地产开发商将没开发的楼盘提前预售,加剧了消费者超前购房的行为。很多市场风险和交易问题都源于商品房新房的预售制度,而经营良好的房地产商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实力,此时首次出现取消预售制的声音。

2012年出现了一些“房闹事件”,网上传言“住建部正在研究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再度掀起了关于商品房预售制存废的争论。

近日,又出现了取消预售制的声音。

取消商品房预售,也就意味着现房销售。对房地产公司来说,具有雄厚实力公司影响不大,但对于中小型、资金量不足的公司来说是致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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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来源于上世纪50年代的香港,1953年,立信置业有限公司的创始人霍英东想出来一个妙招——霍英东在香港油麻地公众四方街建新楼时,首创动工兴建前先交订金,分期付款方式售屋,有如开花(付钱)结果(建成),称作“楼花”。自此,“炒楼花”一度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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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商品房预售制度正式传入内地,房地产的黄金期持续了20多年。取消商品房预售的声音的出现,标志着房地产的黄金期逐渐消失,进入房地产寒冬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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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短期内商品房预售不会取消,但从长期趋势来看,改革商品房预售是必然的。商品房预售和现房销售都有各自的优缺点,利弊的把控是主要的。前期商品房预售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其各种弊端逐渐显现出来。“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各种“炒楼花”使得房价抬高,房产泡沫问题显现出来。近年来,各种限房限售的出现,对房价的抑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根本性的问题并未得到解决。

预售制度vs现房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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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房地产公司来说,预售制度提升杠杆和加快周转。预售制度是先付定金,然后用这些定金拍地建房,也就相当于无息贷款,加快了资金回流,多余的资金可以用来拍地,这加大了杠杆。而现房销售资金回流短的要2-3年,长的要5-6年,资金回流慢,而且对于资金不足的公司,其贷款需要付息,现房销售只适合于实力雄厚的公司。

2、对需求的人来说,期房往往更加优惠。期房的门槛低,并且期房售价要低于现房售价约10%-20%,价差近年来有扩大的趋势,因此消费者更加愿意买期房。

当然,预售制度也伴随着一些问题。

3、预售制度下,潜在的融资压力和建设风险由消费者承担。收房前,消费者有来自房产商的一房二卖、延期交房等风险;收房后,质量问题得不到保障。

4、预售制度收取得预收款没有有效的监管。

权衡其利弊,预售制度的黄金期已过,短期内虽不会取消预售制度,但长期房价将趋于平稳,现房销售是必然的趋势。

设想未来,预售制逐步取消后,我们也不用过于担忧行业的模式变革,事实上在“房住不炒”预期下,我们在过去两年已经在适应“限购、限贷、限售、限价”以及一系列针对需求端的政策升级,同时预售制度虽然没有变化,但是预售条件在2016年底以来也一直在升级,而这也并没有阻挡优质企业的稳步成长,我们应该看到优质企业在应对市场变化中的韧性。

行业去杠杆思路从2016年以来一直持续,如果预售环节取消,意味着融资渠道原本就不多的中小型房企将面临更高的门槛,而拥有更为坚实金融机构背书、更为多元资源渠道、具备更强开发品质的优质房企反而拥有了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2016年以来房地产行业的集中度提升,也将在去杠杆节奏中持续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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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房价的平稳是大势所趋,预售制度的弊端已无法避免,短期内预售制度不会取消,长期来看预售制度并不合理,现房销售是未来的趋势,中小型房企应提前考虑应对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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