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的张先生通过法院拍卖买了一个地下停车位,没想到这个车位却成了他最头疼的事情。这是为什么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张先生说,前段时间通过司法拍卖,得到了小区内负二层的一个车位,便到物业去办理相关手续。没想到这个车位之前拖欠了两年的使用管理费,而物业也表示,如果张先生不将之前拖欠的补齐,就不能进小区停车。
但这个车位之前一直是出租状态,张先生也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把车辆清走。他表示之前拖欠了两年的使用管理费本不应该他交,但现在车位已经是自己的也就只能认栽。现在已经将钱交齐,却依然进不去。为什么交了钱还是进不去呢?张先生便找来了媒体帮忙。
帮忙记者来到物业后,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他们一直在积极处理。而张先生瞬间怒了,表示对方一直让他给楼管打电话,连帮忙查这句话都没有提过。工作人员说,这件事他们已经进行了登记,但现在还是进不了小区他们也不清楚是什么原因了。
随后又来了一位和张先生相同情况的业主,他认为这不是机器坏的原因。随后便要求物业让他们查看是否信息已经录入。但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会操作,他们只负责收费,至于录入信息需要找维保单位。而另一位业主表示自己看到过一男一女录入信息,对此工作人员表示,机器在这里,信息也是在这里录入,但不是他们的人在录。
记者说,能否现在电话联系一下相关人员,不需要录信息,只是查看一下。但工作人员坚决表示,只要进行过登记,就会按照相应的程序走。通过记者的协商,地库负责人表示会让张先生进出地库,现在就可以试一下。随后张先生出去,发现车子还是进不了小区,只听到负责人对保安说了一句不让出不让进!这是为什么呢?
之后再次见到负责人,他表示张先生的房子是通过法院拍卖的,如果让对方正常出入,那物业费该向谁收取?张先生认为如果是房子的问题上有争议,那可以协商解决。但车位方面的所有手续,都已经办妥,没有问题,为什么自己不能使用?物业用车位来要挟业主的做法又是什么意思?
地库负责人表示,他们物业的工作就是以服务来收取费用,如果自己不这么做,物业费收不上来,那这么多工作人员吃什么喝什么?张先生情绪变得非常激动,他表示前两年这个车位并不是自己的,但他都已经承担了。现在这个车位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就是属于他的,物业不让使用应该拿出相应的法律依据。
随后记者联系到相关律师表示,房屋是否缴纳物业管理费和车位的使用是两个法律关系,物业公司不应该将这两个事件混为一谈。而到目前为止物业还是不出面解决这件事,对此记者表示会将情况反映给办事处。
对于这件事,小编认为
第一:张先生是通过合法手段购买的房屋和车辆,但却进不了小区生气是应该的,毕竟自己已经将之前的费用结算清楚,虽然不是自己使用的,但足以说明张先生不是逃避责任的人。
第二:物业的做法着实不可取,毕竟车位现在属于张先生,他们却以此来要挟,而且不止一户,这样的做法容易引起公愤。有什么事,他们也可以和业主去进行协商,而不是采用这种强硬的办法。
第三:如果物业一直逃避,不进行协商解决,那么可以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上只是小编的个人见解,大家认为物业的做法怎么样?如果你是业主会如何处理呢?欢迎在下方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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