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选秀是一件非常大的事件,清朝嫔妃的来源大多都是选秀。选秀女三年就要选一次,秀女的范围包括所有年纪在13至17岁间的八旗满洲女子,只要符合年纪的都要按年度向户部呈报备案准备选秀。

即便过了十七岁,如果没有被验看过,那也是不能够嫁人的,必须等到验看之后才能够嫁人。选秀女也跟今天的很多的活动一样,不仅仅有初赛,还有复赛。他们一般采用记名的方式,初选过关的人将名字给记上。

五年,如果在这五年内她们每月回得到相应的银两。一般来说,三品以下人员之女记名,每月给银1两。

如果记名过五年才退名,另外加赏银20两。但是如果记名秀女久不复选,即便过了5年,仍未得到关于某女退出记名的说法,那这个女子便只有终身不嫁了。这对于女子来说,其实是一种非常不公平的决定。

咸丰九年时咸丰皇帝选秀女,其中,有一个非常特别的女子,她的父亲官职并不是很高,是京营四品官员。由于家境不好,她穿得比较单薄,当时是冬天,冷的她瑟瑟发抖。见咸丰帝久久不出来,她非常不满。

多次想要出列,但都被阻止了,但能阻止她的行动却不能阻止她的声音。他大声说“我听说古代就有无道的昏君,难道今天的皇上就是吗?”这时皇帝就在屏风后面。他非常震惊,急忙走出来呵斥道:“是谁在此咆哮?”

大家都非常的害怕,只有那个女子不卑不亢的站出来,对着咸丰帝说:“我们这么多人等你一个人,你却迟迟不出来。而且如今天下大乱,你不去挑兵选将,反而今日挑妃,明日选女,如何对得起这么多的百姓?”

咸丰帝非常尴尬。想要把女子处死,但又不好发作。告诉众女不想选秀的可以离开,然后将其父降一级任用,然后又将她许配给某位王爷做了小妾。这次秀女抗选事件,在《清宫词》中也有着相关的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