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新闻的十大基本原则》的主旨是找出合格的新闻工作者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个人品质。因此本书总结了新闻的十大基本原则,如新闻工作者要忠于公民、必须独立于报道对象、成为独立的权力监督者、按良心行事等。

本书介绍的第一个原则是:新闻工作者要对真实负责。本文节选自作者对这一原则的论述,向读者展示,何为新闻工作者所追求的“真实”。

在最初的报道中,单个记者或许无法超越表面准确的层面。但是在第一篇报道的基础上还会出现第二篇报道,消息源会对第一篇报道中错误的和疏漏的事实进行补充,然后还会有第三篇报道,以此类推。每一个新的层次都会加入不同的背景材料。

对于重要而复杂的报道,还会有社论跟进,同时在谈话节目、言论版进行深入报道和讨论,博客和其他互联网站的意见也会加入进来,也包括读者给编辑的来信和广播节目的热线电话,整个公共的和私人的讨论都会成为追寻真相的过程的一部分。这种实践性质的真实处于变化之中,它既像我们学习知识的过程,也像岩洞里的钟乳石,随着时间一点一滴地成长。

钟乳石

现实中的例子举不胜举。以阿布纳·路易玛的案子为例,这位海地移民1997年在布鲁克林的一家夜总会外被以妨碍治安为由逮捕。一开始这个报道看上去就像是一则警察记录的简报。但是三天后,纽约《每日新闻》的专栏作家麦克·麦克阿拉里在一家医院里发现了路易玛并采访了他。路易玛揭发说警察对他施暴,并且用厕所里橡胶吸碗的手柄鸡奸了他。同一天,警察局把两名涉及该案逮捕工作的警察调离岗位。

两天后,在第二次采访中,路易玛声称逮捕他的警察告诉他: “这是朱利亚尼[指纽约市市长鲁道夫·朱利亚尼]的时代,不是丁金斯[指前黑人市长戴维·丁金斯]的时代。”更多的警察被停职,不久市民在布鲁克林举行抗议活动。没几天,《纽约时报》发表了一篇深度报道,暗示纽约市犯罪率下降的另一面是警察野蛮执法的系统性增长。纽约市政府重点整治了警察对嫌犯的执法问题。

一年后,路易玛收回了他关于“朱利亚尼时代”的证言,但是没有否定他被残暴对待。几个月后,曼哈顿研究所出版的《城市期刊》刊登的一篇文章指出,虽然警察系统中偶然出现的暴力执法现象引起了高度关注,但是纽约市警察局在这一问题上有着较好的记录。

纽约市警察局

换句话说,这里所说的真实是一个复杂的,甚至有时相互矛盾的现象,但是如果把它看成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的话,新闻能够做到真实。新闻试图从一个令人迷惑的世界里找到真实,它首先从错误信息、误导性信息或自吹自擂的信息中剥离出有用的信息,接着观察社群的反应,然后再完成去伪存真的过程。寻找真相的过程成为一场对话。

这一定义有利于兼顾日常语言中真实、虚假的含义和哲学争论中被我们解构的词语的意义。相对于镜子和映射这样一些粗糙的比喻而言,这个定义更接近新闻工作者对于自己工作的直觉。

我们把真实理解成一个目标——虽然有时难以把握——并仍然信奉它,这就像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的观点,他在阐述科学时曾说科学的目标不是发现真理,而是让我们少犯错误。这就是生活——我们经常努力奋斗,但永远无法完全达到目标。

历史学家戈登·伍德在谈到如何写历史时曾说, “虽然我们接受这样的观点,即历史记录是碎片式的和不完整的……历史学家永远不会在诠释上达成一致”,但是他们仍然相信“存在可观察的和可被经验证实的关于过去的客观真实”。这不仅仅是因为信仰而盲信。在现实生活中,当某人的信息来源权威、调查彻底、方法透明,人们就会认为他或她已经接近真相。

正如伍德所说: “历史学家可能永远不能完整地看到并呈现出最终的真实,但他们中有些人写的历史总会比其他人的更接近真实、更完整、更客观、更诚实,当我们看到这些作品时,我们一定会看得出来,事实上我们已经做到了。”

以上文字摘自《新闻的十大基本原则》

图片来自网络

制作 | 程娜

[美] 比尔·科瓦齐、汤姆·罗森斯蒂尔 著

刘海龙、连晓东 译

周丽锦、张盈盈 责编

ISBN:978730124751

2014年9月出版

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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