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悟空问答上有一个问题引发热议:教师在管理违纪学生时,如果学生先动手打老师,老师有自卫权吗?如果问题是如果有人对你动手,你有自卫权吗?相信大多数人都会说,那有什么好BB的,揍回去。然而,前面加了一个老师,结果就大不一样,大多数回答是,如果老师还想继续从事教育事业的话,只能忍着,躲着。别想着自卫,因为一旦事情曝光,师生冲突处理的一定是老师,而且从重从快。老师在学生,家长面前成了风中的鹌鹑,何谈教育?

近日,近日,中兴学校九年级二班班主任在课间巡视中,发现本班某男生和女生在学校互相搂抱,随后便通知两位学生到办公室说明情况。两位涉事学生并未到老师办公室,而是到学校楼梯道口商量事情如何解决。班主任再次找到两位学生后,鉴于当时为晚饭时间,班主任再次通知学生二人先去吃饭,吃完饭后去办公室处理问题。事后,但班主任回到班级之后,该名男生尾随其后,气冲冲在老师身后正踹一脚,造成老师倒地后晕厥,左手发黑,后脊椎疼痛不堪,随后被学生及老师把受伤班主任送到医院检查。据了解,受伤班主任在医院治疗期间,该生家长(舅舅)多次带学生到班主任住院部大闹,造成楼层住院群众观看,当时老师检查结果还未出来……我在想,如果这位老师当时没有晕厥,从地上爬起来该如何处理?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转身就走,还是冲上去和学生发生冲突?前者有失尊严,后者引发的后果可想而知。也许,晕厥是最好的办法吧,况且,晕厥也不能平息家长的怒火,居然还带着学生大闹医院。

有一个段子,也许能说出当下老师当前的无奈吧。老师在课堂上讲课,一名学生要求上厕所,老师没有答应,结果学生尿在了裤子里。家长投诉到教育局,说该老师剥夺了学生上厕所的权利,是违反人权,应该严惩。又一天上课,又有一名学生要上厕所,老师吸取上次的教训,批准他去。结果学生在厕所滑倒受伤。家长告到教育局,说课堂期间老师擅自让学生离开教室,导致学生受伤,老师没起到监护作用,应该严惩。又一日上课,又有学生要求上厕所,老师怕他摔到在厕所,陪同他前往,结果留在教室的学生开始打闹,多人受伤。家长们联名将老师告上教育局,说老师上课期间擅离工作岗位,造成多名学生打闹受伤,应该严惩。再后来,还是这位老师上课期间,有学生要上厕所。老师带领全班同学浩浩荡荡一起奔赴厕所。家长们更气愤了,上课期间不传授知识,玩忽职守,工作态度不端正。

现在,在日常教学中,我们最怕的就是处理学生之间的打架事件。肯定是不敢对违纪学生动手的了,批评教育已经失效到充耳不闻,这时,老师最后的法宝只能是请家长,而家长的声音比老师还大,不约而同的把矛头指向老师,被打的家长指责老师为什么不惩罚打人者,打人学生的家长指着老师课间为什么不看着孩子,让他们打架,最后调解会变成申讨会,变成老师的检讨会。

“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可是,现在我们对学生连自卫的权利都没有了,如何严?跪着的老师怎能教出站着的学生?风中的鹌鹑怎能教育出翱翔的雄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