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8日上午9时30分,贵阳市公安局顺海大楼前,在汪钟普局长的主持下贵阳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正式挂牌成立。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徐海、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向东、市轨道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红卫及省、市各新闻媒体单位出席了此次挂牌仪式。

贵阳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是在贵阳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的基础上加挂轨道分局牌子,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下设窦官站派出所、北京路站派出所、小孟工业园站派出所。这充分说明了市局党委对分局的信任和重视,同时也意味着我们开启了新征程。12月1日轨道交通1号线全线开通,这标志着贵阳将进入一个全新的现代化、立体化交通时代,轨道1号线的开通对改善城市公交环境、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和提升城市形象有着重要意义,我们肩负着守护轨道交通安全,保卫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神圣使命和职责。作为第一代轨道公安民警,我们有幸见证和捍卫轨道交通安全,感到无比的荣幸和自豪,今天也是公交轨道分局浓墨重彩的一笔,此刻将永久载入历史的史册。

窦官站治安派出所管辖范围:轨道交通1号线窦官站、下麦西、老湾塘、阅山湖公园、林城西路、观山湖公园、国际生态会议中心、阳关、新寨、白鹭湖、贵阳北站10座车站及轨道交通金阳车辆段;
北京路站治安派出所管辖范围:轨道交通1号线雅关、南垭路、八鸽岩、北京路、喷水池中山西路、河滨公园7座车站;
小孟工业园站治安派出所管辖范围 :贵阳火车站、沙冲路、望城坡、珠江路、长江路、清水江路、小孟工业园座车站。

为加强和规范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和乘客生命财产安全,贵阳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联手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公布《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乘客必须接受并配合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其中,禁止携带物品为枪支弹药类、爆炸物品类、 管制器具类、易燃易爆物品类、毒害性物品类、腐蚀性物品类、放射性物品类、传染病病原体及医疗废物类等。而限制携带物品则包括充电宝、水果刀、球棒、白酒、摩丝、打火机等 10 种物品。禁止携带的是违禁品;限制携带的是合法物品,只是数量多了会有危险。根据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限制携带物品的有关要求,对携带本《目录》中涉及的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违禁品的乘客可自弃该物品后进站乘车或者改乘其他交通工具 ; 乘客拒不接受的,工作人员可以拒绝其进站乘车 ; 乘客强行进入车站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的,工作人员应当制止并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与《乘客守则》明确规定:禁止携带宠物、家禽等动物,盲人携带导盲犬的除外;禁止在地铁车厢内饮食。

1、容易引来蟑螂老鼠影响行车安全
从安全方面来考虑。乘客进到地铁内,保证乘客的安全是地铁公司的首要责任。个别乘客在饮食时,食物残渣、水滴、牛奶、油性食物等洒落到地面和楼梯上容易滑倒乘客,造成损伤。食物残渣还极易滋生蚊蝇,引来蟑螂和老鼠,老鼠咬断电缆就会造成通讯、信号中断,影响行车安全。
2、封闭空间异味扰人
从环境方面来考虑。地铁车站基本上都是位于地下20至30米深处,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尽管车站装有通风空调,但是吃东西产生的气味,特别是带有异味的,如榴莲、臭豆腐等,会对周围的乘客造成不良影响,污染车站、车厢空气。此外,在上班客流高峰期间,有的乘客为了赶时间在列车上吃东西,列车在起动和制动时,乘客站立不稳很容易弄脏其他乘客的衣物。
3、地铁不是饭堂
  从文明角度来考虑。地铁不是饭堂和餐馆,在地铁内吃喝是一种不文明举止,与贵阳正在努力建立的良好社会形象不相称。《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与《乘客守则》明确规定:禁止在地铁车厢内饮食。

审 核:杨 文 任 珂

编 辑:吴 蓉

来 源:公交(轨道)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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