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大部分公司“试用期”是3个月?律师朋友说完原因,明白了
试用期我们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吧,特别是在外面打工和创业的人,不管我们选择哪一家公司,都需要度过一个试用期,而且这个试用期在每个不同的公司,期限都是不一样的。虽然我们都知道,是老板对我们员工的考核观察期,看看我们到底是否能够胜任这份工作,以及给一段时间,让我们能够适应公司的各种流程和了解公司的企业文化,当然,这其中还包括我们和团队的磨合度。但是,大家有没有发现,那其实大部分的公司试用期都是三个月,其实关于这一点之前就有人问过小编,说这和我们国家的劳动法上面规定的是不一样的,那么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律师朋友说完原因,明白了
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满三个月以上,但是未到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但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以上,但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按照我们国家的劳动法的规定,那么肯定有人会说,公司给出来这种极限的试用期,岂不是违反了劳动法,那这又怎么解释呢?难道是为了节约人力资源成本吗?
其实第一个原因很简单,三个月的时间,对于刚入职的新员工来说,才有足够的时间了解公司的企业文化,工作流程,以及我们刚刚入到一个新环境,还是需要一定的时间来适应的。如果你刚从一个行业转换到另一个行业,就算是新入门的,这个时候想要上手工作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并且在这期间还能够很好的考察员工的品行以及能力,这对公司来说是很有必要的。特别是像从事销售岗位的工作群体,一两个月根本就观察不出来一个人的能力,而且人的能力也是需要沉淀的。
第二个我们要弄清楚的是,还出了企业员工试用期以外,还有两种适用期。第一个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是可以延长的,但也不能超过六个月;第二个是国家公务员的试用期,如果是这种机关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是必须要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而且也是需要按照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来发放薪资。不过收到信息大家要知道,我们就劳动者,即使是在试用期的工资,也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且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我们作为劳动者被劳动法保护的一项权益。所以大家可千万要弄清楚了,别以为自己是试用期的新员工,就可以被公司随意压榨。
律师朋友告诉我,一般一个月内证明不了什么,三个月内才可以足够看出一个人的水平,所以现在大多数的公司都喜欢将试用期设定为三个月。不管是从公司还是从员工的角度,三个月都是一个比较合适的期限,你们大家觉得呢?对此你有什么观点和想法,欢迎在下面踊跃留言和大家一起讨论。看完了记得点赞、转发和评论哦!喜欢你就关注我吧,每天带给你不一样的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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