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封的乡档(70)|典型契约:租佃120亩地,押金2370两白银,每年租金达2245两
封面新闻记者 黄勇
在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里,自从土地私有化后,土地就是农民的命根子。
《孟子·滕文公上》中说:“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有了属于自己的土地,农民的心才会安定下来,社会才会稳定。所以,不到万不得已,农民是不会卖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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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西林盘院落(资料图片)
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留存的土地契约中,几乎每一份契约都写明了卖地原因。原因很多,如需要钱用,负债累累、无力偿还,官司缠身导致财力紧张,拖欠典当被迫卖地,殇亲扶柩无法备办银钱,移业就业(搬家)等。
龙泉驿区档案局(馆)档案编研负责人胡开全解释说,土地契约中写明卖地原因,一方面是契约格式的要求,要对土地的来龙去脉说清楚,让买主买得放心,万一今后扯皮,也有据可查,白纸黑字,谁都别想赖账;另一方面,不排除卖主为了应付格式要求,套用常见的说辞,不一定是真实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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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即使有套用说辞的现象存在,但毕竟是少数,大多数卖地的理由还是真实可信的。
从卖地的理由,可以看出龙泉驿客家人在过去近200年的生活缩影,也能反映出农业社会的一种动态平衡,即总会有家庭或家族从盛到衰,也会有家庭或家族从微到盛。此起彼落,保持着社会财富的总体平衡。
胡开全说,这样的社会财富结构,一方面体现了社会的生机与活力,正如人体的新陈代谢,老去新来,循环往复;但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社会财富从分散到集中,大地主、大家族的聚财效应明显。
有的土地契约显示,其交易的产业较多,交易金额较大,动辄就是上千两甚至几千两纹银,这在当时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可以从中读到很多丰富的信息。
道光22年(1842),杨一宾和儿子杨文春,因为家里“乏银应用”,父子经过商议后,决定把“分授己名下”的产业出售给陈文,价格为3010两纹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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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西林盘院落(资料图片)
这份产业实际上是一宗土地,一个独立的生活区,内容包括:田地一处,堰塘3口,鱼池一口,瓦房一正两横,马颈仓廒两座,猪圈5间,牛栏一间,水缸4口,谷仓两眼,碾子一座,两边草房周围墙垣楼门两座,以及山林树株、竹木茨草等。
从这份产业来看,很显然是一处非常典型的川西林盘院落。放在现在,是会羡煞很多都市人的桃花源般的乡村“农庄”级别的产业。
从另一个角度可以得知,杨一宾的家业比较殷实,但因为缺钱用,不得不卖掉这份产业,极大地削弱了其家庭实力。
随着清朝后期物价上涨,杨一宾如果想买回这样的产业,基本上是不大可能的了,这是一个家庭从盛到衰的典型事例。
【下期看点】
请看“尘封的乡档(72)”。
特别鸣谢:
成都市龙泉驿区档案局(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