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一份判决书显示,2017年除夕哈尔滨市民警曲玉权遭暴力抗法遇害案二审宣判,6人获刑,主犯王某海、王某波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和十二年。

在2017年1月27日,王某磊、王某兰、丁某阳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太平镇太平村中心大街“你会红”KTV与亲属聚会。16时许,王某磊无故摔砸物品,并与KTV经营人杨某发生争执并厮打,杨某报警。17时许,王某磊的亲属王某海、王某波、吴某娟3人驾车赶至KTV,带王某磊等3人离开。

随后,王某磊、丁某阳中途下车,持砖头返回KTV门前,与出警的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太平庄派出所民警曲玉权(男,殁年39岁)、民警李振东相遇。曲玉权与李振东依法对丁某阳询问,并欲带回派出所调查,遭到返回现场的另外5人暴力拦阻。6人有分有合对两民警推搡、撕扯、抡拽、踢,并多次击打曲玉权头部、胸部、手臂等部位。

这期间,王某海、王某波、王某兰等人多次试图抢夺民警手机、执法记录仪,阻止两民警呼叫增援和现场录像,后相互掩护逃离现场,曲玉权阻拦未果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牺牲民警曲玉权的妻子王丽晶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旁听了案件的一审,但二审没有去。对于判决结果,她不愿再去评价,“我想和女儿安静正常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