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财团经济”是安邦智库(ANBOUND)对处于经济转型期的中国提出的重要政策建议。
2013年,在中国经济从快速发展进入转型之困时,我们正式提出,中国的实体经济发展可借鉴“财团经济”模式。
2015年,当中国经济增速大幅放缓、跌入L型通道时,我们建议,中国应该大力发展“财团经济”来推动经济增长;
2018年,在当前国际贸易环境显著恶化、中国经济增速明显放缓之时,我们再度建议中国大力发展“财团经济”,集聚社会资本,活化市场金融资源,为中国经济注入活力。
以上列举的三个时间点只是安邦智库关于“财团经济”追踪研究中的沧海一粟,其实早在世纪之初,安邦智库就通过信息分析研究方法发现,日韩普遍存在的把商社和金融整合为一体的“财团化经济”值得我们借鉴,尤其在应对经济和金融危机以来的表现更是值得刮目相看。
国外“财团经济”发展的经验
按照一般定义,财团是由极少数金融寡头控制的垄断集团,通常包括少数大银行,保险公司以及为数较多的工矿企业,商业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又称金融资本集团。
长期以来,财团在中国一直被戴了一顶具有意识形态特色的大帽子,财团法人在中国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地位。
其实,财团法人具有悠久的历史,甚至从古罗马时期就有萌芽了。到了现代社会,像美国的洛克菲勒和日本、韩国的财团已经相当有名了。
尤其是日本,除了三菱、住友、三井、富士、三和以及第一劝银六大财团之外,事实上涉及到具体的大型项目之际,还会组成各种专门的财团来加以实现和落实。可以说,“财团经济”对日本经济和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凭借特有的财团模式,日本打造了完整、独立的产业体系,保证了国家经济安全以及海外资源的稳定交易。日本也因此成为相对独立于美国经济体系而拥有完整产业链的国家,并一直保持着经济大国的地位。
日本财团模式的成功根本在于实业与银行的紧密结合,并通过“商”这个纽带和平台,将“产”和“融”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融合,为本国的实业发展争夺世界的定价权和世界财富的分配权。
虽然国内外对“财团经济”模式存在争议,但不容否定的有两点:一是,日本、韩国等国的“财团经济”成为东亚国家一种成功的经济组织发展模式,表现得远比中国的国有企业和民营经济更为成功,而且还成功地走向国际市场,成为全球跨国公司中颇有竞争力的一部分。二是,政府和政策的主导作用和空间明显存在,并且更有效率。因为对全民只能“号召”,而对“财团经济”,则可以有更多、更好,更有针对性的政策工具加以使用。因此,日韩等国的“财团经济”模式值得中国借鉴。
所以,财团实际上还是一种重要的产业资本集聚形态,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为何建议中国发展“财团经济”?
自金融危机以来,中国有相当一批实体企业大面积倒闭,经济“脱实向虚”问题严重。通过对中国经济的持续追踪研究,安邦智库很早便意识到民营经济对中国发展的重要性,建议中国应该尽快推出“民营经济振兴计划”来稳定经济增长。
但由于整体体质虚弱,在国内市场的影响力相对减弱,再加上民营企业现在的投资比过去要谨慎,因此必须考虑积小成大,这样才能逐步强化其国际竞争力。就此而言,“财团经济”实际上是民营企业集聚力量发展的一个平台。
一方面,财团经济更容易将资金导向实体经济。在安邦(ANBOUND)的智库学者看来,金融与实体经济的人为割裂,使民营经济作为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贡献者但却难以获得金融资源的有效支持。
为此,财团经济恰恰可以弥补这一点,财团的的一个共同之处就是都掌握一部分金融资源。由产业资本建立的金融企业,天然带有“产业基因”,对于产业发展所需的金融服务、对于实体产业所处的市场机遇和风险,都会比纯金融机构有更深的理解,从而将资金更有效地导向实体经济。
另一方面,财团经济有利于形成强大国内市场。中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最根本的做法还是要激活国内市场。安邦智库曾经建议,应该鼓励发展“财团经济”,汇集社会资本,加大投资,活跃国内市场。
简单匡算,假如中国平均每省份有10个财团的话,政策划定财团底线为100亿元,则中国的“财团经济”就可能在短时期内凝聚3万多亿的社会资本。一旦市场经济中出现这样的财团和资本实力,则可以运作的产业规模将会大为提升,竞争能力将会大为增强,从而实现资本集聚促进经济增长,而这比通过利用政府财政简单地搞基建要有效的多。经济增长势必会带动就业增长,从而增加居民收入水平,激发消费潜力,最终盘活国内市场。
“财团经济”在中国应该注意什么?
一个关键问题是财团应该做什么。从国内一些企业集团的尝试来看,他们虽然成立财团时有不少想法,但在现实发展中基本上都偏离了既定的设想,最后在市场压力下,自然而然变成了什么赚钱做什么。
以浙江财团为例。2004年以来,浙江出现了若干个民营企业抱团而成的财团,如中瑞财团、中驰财团、富越控股、瓯联控股等。
其中,瓯联控股成立于2010年7月,由强强集团、温州忠义集团等8家企业集团、19家公司联合组建了瓯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这是温州市参与企业最多,注册资金最大的一家企业“联合体”,总注册资金20亿元。
但遗憾的是,这些民企财团几乎都没能逃脱成为炒房团的宿命。而江浙一带以“财团”命名的企业集团组织大多名存实亡,成为经济界和社会舆论认定的失败尝试。总结起来有如下原因:
一是缺少政府的支持,也缺乏与政府的沟通。
二是由于缺乏法律法规支撑,在难以打通金融资本的背景下,民企财团试图通过动用民间资金与实业结合的做法,成为一种“灰色”行为。
三是民企财团的出资人结构和资本运作模式均存在很大问题。作为社会资本高度集约化的经营企业,要有效实现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商业资本的有机结合,必须拥有比一般企业更高级的现代企业组织形式。但民企财团并未完全摆脱家族企业的固有惰性,高薪聘请的职业经理人纷纷出走,对企业经营产生了很大影响。
四是民企财团难以摆脱赚快钱、炒作房地产的现实诱惑,很快演变为大型炒房团,这暴露出民企在缺乏市场情报能力和宏观决策能力而凸显出的短视。
结论
安邦智库相信,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中国的民营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仅从时间长度上就可以看出,中国的民营企业还很年轻,发展的阶段还很初期。随着财团的发展和演化,它们对于新时代的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会带来新的贡献。
在中国经济发展遇到下行压力,当中国企业因为市场预期不佳而处于观望状态时,如果能推动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发展财团经济,则会给中国的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一条不错的路径选择。
中国经济的复苏要依靠实体经济已经成为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共识,而大规模振兴实体经济应该充分发挥民营经济的力量,有关部门应考虑大张旗鼓地尽快出台“大规模民营经济振兴计划”。在当前的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形势下,应该以政策来鼓励民营企业组成“财团法人”,以“财团经济”的模式来集聚社会资本,扩大投资,成为中国经济转型中的增长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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