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住宅公摊这样的利国利民利市场之举,你不支持吗?

文/吴其伦

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在这38项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有一份全文3.1万字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可以看出,住建部决心向住宅公摊面积下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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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消息一出,立即在舆论界引起轩然大波。除了绝大多数民众强烈支持取消公摊面积外,也有一些反对取消公摊面积的不和谐音符。

有人说,“取消公摊面积,相当于带壳核桃15元一斤,去壳核桃30元一斤”,言下之意是,取消公摊面积会导致房价上涨。

也有人煞有介事地说,“告别公摊面积,房价不会降低,为追求公摊率的降低,房屋居住舒适度反而有降低的可能。因为房屋总价不会降低,计价面积降低,房屋单价上升。与其同时,一些开发商为提高得房率,提高产品价格竞争力,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就低不就高的在规划上做文章,必然会导致一批项目会为提高得房率而牺牲居住的舒适度!”

还有人说,“此次征求意见,并不意味着取消公摊面积,甚至是毫无关联。公摊面积将客观存在,想要切实解决长期被诟病的公摊面积面临的各种质疑,需要进一步出台标准和细则予以明确”。

上述三种人,无论以涨价相恐吓,还是给开发商出歪招,还是声称公摊不会取消,其核心目的都是维护住宅公摊。那么,住宅公摊面积,究竟是什么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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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公摊面积”包括两部分:一是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等;二是楼宇(套)与公共空间之间的分隔,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50%。

一直以来,很多房地产开发商为获利,频频打起住房公摊面积的主意,个别商品房公摊面积比例甚至超过50%。由购房者分摊购买的共有建筑面积,因不符国际惯例、现有法律法规没有设定上限等问题一直为人诟病。由于公摊缺乏相对统一的标准,开发商的操作空间非常大。

公摊面积问题积弊已久,越涨越多的公摊面积实质上已经侵占百姓的利益,也损伤了市场经济的公平与公正。现行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存在诸多问题,一套房实际究竟有多少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公摊面积,购房者既不知情也难以核准,频频引发买卖纠纷。开发商及售房处均不向购房者公示或告知相关建筑面积、尤其是公摊面积,导致建筑面积不实的问题屡有发生。这容易导致开发商与测量人员之间暗箱操作,滋生利益链群体腐败。

在我看来,所谓的住宅公摊(电梯、楼梯间、变电室、值班警卫室等),就相当于饭店里的餐桌、椅子、厨具、灶具、卫生间……,是饭店为食客提供服务的必要设备,饭店要是向食客收取这些公摊费用,显然不会被接受。可开发商为什么可以堂而皇之地收起公摊费用呢?原因在于,一是开发商太过狡猾;二是相关部门放任不管;三是消费者逆来顺受!

近几年,为回应民众诉求,广州、北京等地也开始出现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探索。人们期待着相关职能部门在研究房产调控政策之时,能正视公摊面积问题,探索更科学、合理的计价方式,切实保护百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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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多次呼吁取消公摊,按套内面积计价。因为,取消公摊、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好处很多,一是有利于科学合理测量计算房屋销售面积,便于购房者核实面积,使房屋买卖双方相关信息对称,促进房地产市场可持续发展;二是有利于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即买即量,面积直观明确,买得放心;三是有利于消除利用面积作弊,产生“猫腻”的根源;四是有利于维护、提升政府公信力和社会公平公正,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

此番住建部征集意见,“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意在取消住宅公摊,这是利国利民之举,对此,我表示强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