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公司与合作方合作意向、合作方向和合作范畴的初步洽谈结果,具体合作项目需另行商议和约定,协议的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并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交易双方具体合作项目与金额均以日后实际合作中签订的各项正式合同为准。预计不会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3、签署本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概述

在医药产业未来发展产业政策、技术转化应用市场发展的大背景下,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或“公司”,为合同的“甲方”)为推进公司国际高端特色仿创药道路的进程,于近日与军科正源(北京)药物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军科正源”,为合同的乙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二、协议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军科正源(北京)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科学园路33号1号楼1322室

法定代表人:董清宇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医药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检测;销售仪器仪表;零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双方战略合作具有一定排他性,在项目合作上具有一定的优先性。

(二)双方同意将在医药技术的科研应用领域,依托乙方所属蛋白质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NERCPD)的强大科研实力和平台,加强新产品研发、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难题攻关,为甲方医药产品研发提供合作便利。

1、乙方为甲方提供生物药品从发现、转化、到非临床及临床研究的产品合作。

2、乙方依托自身药物发现、概念验证(POC)、工艺开发与中试、非临床评价、临床综合生物分析等技术平台,为甲方提供包括蛋白质药物、细胞药物、基因治疗等在内的生物技术药物一站式全方位开发与评价服务。

3、乙方依托自身第三方临床检验平台和资质,为甲方提供包括基因检测、蛋白检测、细胞检测及其它药物临床试验所需的检测服务。

4、甲方愿意以自身所有之生产场所,为乙方以及乙方转化项目,提供CMO服务。

5、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每年接受5名以内的短期人才培养。培养期间人员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双方同意建立相应的长效沟通机制,年内不少于四次的定期走访、相互交流沟通活动。根据合作项目的沟通交流不在此限。

(三)为体现双方战略合作的诚意,甲方同意采用项目合作方式。有关产品研发、技术服务、合同加工等具体项目,双方另行签订相应具体的项目合作协议进行约定并予以遵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助于双方在产品研发、技术服务、合同加工、人才培养等领域进一步实现合作共享、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未来双方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合作,预计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将会对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业绩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该协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合同。本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