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以孝治国”的王朝,弑母案,汉武帝刘彻认为:实属应该!

孝道,是中国人的传统的美德,也是封建王朝维持社会的稳定的手段。在中国人看来,孝道发自天性,爱自己父母、报答自己的父母是人类的本能。如果一个人不孝,那就是人冠禽兽,不仅将受到社会的谴责,而且还有可能遭遇牢狱之灾。

汉朝,是第一“以孝治国”的王朝,每个皇帝去世后,几乎都要在自己谥号上加个“孝”字,比如汉武帝也被称为“孝武帝”。在汉朝,孝子很容易受到地方推举,从而做官。比如江革,虽然他出身贫寒,但他孝敬母亲,有“江巨孝”之称。后来天子听说了他的德行,将其封为谏议大夫。

汉朝也是个武功相当昌盛的王朝,在平定四方蛮夷的战斗中,逐渐了解各族的习俗。汉朝人惊讶地发现,原来不是所有民族都像汉朝那样重视孝道,很多民族都存在虐待老者的情形,其中尤以“百蛮之长”匈奴为最。《史记·匈奴列传》记载:“匈奴人一向尊崇年轻人,鄙视老人。壮年人能够吃甘美的食物,而老年人只能吃他们剩下的边角余料。”更令汉朝人不可接受的是,匈奴人竟然还进行收继婚。当父亲或兄弟去世,做儿子或弟弟的就可以收纳他们的老婆。在汉朝人看来,这简直是乱伦、大逆不道。

在汉景帝中五年,廷尉张欧就向景帝上奏了一件儿子弑母案。当时才12岁的汉武帝刘彻就在旁边,在听了这个案子之后,他认为杀害母亲的人并非大逆不道,为什么?让我们来看看这桩案子。

他的母亲在他小时候就去世了,他的父亲与如今的继母成婚。后来,继母和别的男人发生了关系,他们担心他们会被防年父亲所知并将其杀了。防年长大后知道这件事的真相,就亲手杀了继母为父亲复仇。根据汉法,廷尉认为仿年杀害母亲犯下了大罪,应该处以极刑,而一旁年仅12岁的刘彻对汉景帝说:“廷尉的处罚是错误的。”

汉景帝觉得有些不对劲,所以他问刘彻:“你说说看哪里不妥?”刘彻回答:“仿年杀害的只是一个继母。”汉景帝问:”继母不是母亲吗?“刘彻说:“虽然儿子对继母和亲生母亲都应该一样尊重,但毕竟他们不是亲生骨肉,只因为继母和父亲之间有了爱。但是继母杀了父亲,其中表明两者之间的爱情已经灭绝,防年与继母之间便没有母子关系。因此,不应该被杀害母亲的罪行处置,而应该被判处谋杀罪。而且,继母杀死了防年的父亲这是死罪,仿年则是替父报仇,所以应该罪减一等,改为死牢苦役即可。”

汉武帝认为这是一个为父亲报仇,实际上是孝道。一方面是维护道德伦理,另一方是表达对防年孝道的赞美和倡导,同时,两者一起表现出坚持和继承中华民族的孝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