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三兄妹分成两派,房子变成他们感情破裂的罪魁祸首,心灰意冷,兄妹三人究竟有着怎样的情感纠葛,相互猜忌,房产分配能否达成一致?

妹妹希望大哥能够搬出房子,尽快卖掉房子

今天的求助人郑大姐和我们说,她今天就是想让我们帮忙,和两个哥哥协商处理父母遗留的一套房产。父母已经过世两年了,之前和大哥协商过一次,大哥说孩子要高考,等孩子高考过后再说这个事,她和二哥都可以理解,但是现在孩子都上学离开了。这个事一直拖着,大家都不安心。

现在她身体不好,大哥也身体不好,虽然大哥家没有第二套住房,但是大家都各有各的难处,大哥的难处就顾及不到了。之前她和二哥与大哥达成过一个协议,就是这套房的45%归大哥,她和二哥共55%,三人都基本满意,但是没有形成最后的协议。

现在她就是想让大哥限定一个时间,搬出来,把房子赶紧处理掉,让大家都安心,可能大哥现在不搬出来的原因就是,担心他搬出来后,她们又按三三的比例去公证,但是他们现在不去公证的原因就是,担心他们公证了,大哥还是不搬出来。双方都没有了信任。

双方已经达成口头协议

让我们不解的是,三兄妹能因为父母的一套房,出现了不信任关系,这里面一定有许多事发生,我们也不能听信郑大姐一个人的话,做出判断,我们还要听听大哥的说法,我们尽量促使三人达成协议。至于这套房子是否已经有遗嘱,我们还不能确定。还有父亲已经过世了,但是房本上是父亲的名字,只能是先写个协议,去公证处公证以后,再到房产局办理过户,他们才有买卖房屋的权利。

在通过电话联系好郑大哥后,我们约好见面地点。见面后,我们先说明我们的来意,我们告诉郑大哥,我们不会只听一方当事人的说法,也要听听郑大哥对这套房的看法,郑大哥也肯定的告诉我们,确实是有45%和55%这样分的事情,就是口头达成的协议,也都同意的。那么我们今天呢,就是围绕已经达成的这个协议说一下。我们希望是从亲情的角度去解决这个事。

大哥:弟弟妹妹在知道他没地方住的情况下坚持卖房,就是不讲亲情的

可是这时郑大哥却说:“亲情就不要讲了,走到这一步已经是没有亲情了,我就认这个法理了”,因为之前父亲在的时候,在二弟家一起吃饭时,二弟就答应这套房子给他了,虽然妹妹当时是没说话,但是因为中国人的习惯就是传男不传女的,就算是默认了。

可是他们现在不认了,他就必须用法律来保护自己。那他们为什么要把45%给他呢?是他家和父母一直住在一起,虽然经济上是自己没有二弟有钱,但是尽到了赡养的义务了。现在弟弟和妹妹就是让他赶紧搬出去,要卖了房子,竟然还说出让他去敬老院生活的话,这就是没把他当哥。

至于妹妹,在知道妹妹生病了,在她家没钱的情况下,连夜从银行取了一万元给妹妹存进去。可是妹妹现在居然为了,让他同意授权妹妹去办理爷爷奶奶去世的证明,要把这一万元退回来。现在他已经下岗多年,也生病在家,妻子也是退休了,还找的一个打扫卫生的活在干。

弟弟妹妹不能理解他们一家的辛苦,在他只有这一套房产的情况下,还一直逼他分房,让他觉得太不近人情了。既然弟弟妹妹坚持要分房,那也只能按照他的要求办,这也说到了他们的矛盾所在。

对于先公证协议还是先搬出家,兄妹互不相让

郑大哥说,要先去按之前说的比例先公证,如果不公证,任何事不谈,如果公证之后,他就会搬家,给一个期限之内,就会搬家。我们随行律师劝说道,公证是需要姐妹三个人先出一个书面的协议,在上面盖章,才能公证呢。可郑大哥坚持说,要去了公证处当面写。

他认为弟弟妹妹,就是在自己搬出去在去公证的时候,这45%就不承认了,他们之前已经说话不算数了。现在想要这件事好好解决,就是第一,说好的份额不变;第二,先去公证处公证,之后就搬家。但是这个事,还是的回家和家属商量好再定。如果家属不同意,那还是得走法律程序。

和郑大哥谈完,我们和郑二哥和郑大姐转诉了大哥的意思,二哥表示,如果没有亲情,怎么会给大哥45%呢?先公证可以,但是公证的费用需要大哥先出,之后可以从房款里面扣。他想的是,如果去公证了。大哥还不搬家或者是还是需要走司法程序,那公证的费用就得大哥承担,我们劝解二哥,这些都是可以写到协议里面的。在我们的劝说下,二哥和郑大姐也同意了大哥的意见。

几天过后,我们给郑大哥打电话,问家里人意见,大哥却说,家里人不同意,坚持走司法程序,就算到时候分到三分之一,他也认了。在这场你争我抢的房产争夺中,我们没看到姐妹间的一丝亲情,这难道也是他们想看到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