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热映的电视剧《都挺好》,剧情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原本苏大强被大家集体声讨了42集之后,因为一份遗嘱的出现,洗白就此开始,更有不少人纷纷为此落泪,觉得之前是错怪了苏大强,或许,也与从43集之后苏大强得病有关,很多人都是因为得病,突然大彻大悟,老聂也可以说是苏大强的一个贵人,他的出现,或许也让苏大强明白人生中的一些道理。
那么重点来了,我们一起看下这份苏大强的遗嘱,从法律上来讲,这份遗嘱属于自书遗嘱,那么效力究竟如何呢?
其实按照《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而这份遗嘱,只有写明了财产如何分配,但是并未最终签名,还有年月日都未进行注明。
更要命的是,苏大强是患有罹患阿兹海默症,法律上来讲,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所以综合上述2个点,苏大强这份遗嘱,最终是要被判定为无效的,至于为何导演安排这一出,一方面可能由于故事情节需要,没有太在意法律效力如何,另外一方面,也有可能是为了给续集做一个剧情冲突的伏笔。
假设一:
那么如果有续集,当苏大强这份遗嘱被判定无效的时候,那苏大强的遗产该如何分割呢?
苏大强一共有2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那这3个子女是作为第一继承人,从法律上来讲,是可以要求公平分割的,不过二儿子苏明成,属于啃老式子女,并未尽到更多的赡养义务,所以如果其他子女起诉,是有可能给苏明成适当少分割遗产的。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假设二:
之前苏大强是和保姆蔡根花小宝贝关系不错,所以在那段还没闹僵的日子里,有可能苏大强一时冲动,立下遗嘱把自己的所有财产都给保姆蔡根花了,那么苏大强的3个子女还能享有继承权吗?
首先通过上述文章介绍判断,后面这份写的让三个子女继承的遗嘱属于无效,而之前如果还有立下遗嘱让保姆蔡根花继承,那么当时是没有生病,如果那时做了公证,或者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律要求,则之前这份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那么保姆蔡根花就享有完全的继承权利,可以继承苏大强所有的财产,而苏大强的三个子女无权要求继承。
《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看到这里,大家如果还对什么继承这块有什么疑问,都可以留言评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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