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功里的“混元气”是以中医学的整体观理论和“元气一元论”为指导。整体观理论认为:宇(空间)宙(时间)是统一整体,人天(自然界与社会)是整体,人是精气神三位一体的整体。
在人的整体中,精(形)是人元气的凝聚实体物态,是人体生命活动的依附;气是人体元气的非实体性物态,是整体生命活动的体现,起着充养形神的作用;神是人体元气的特殊表现形式,是人体生命活动的主宰。神应包括意识、思维、情感、性格倾向等精神活动。神能调节精气血津液的代谢,调节脏腑的生理功能,主宰人体的生命活动。因此,在骨折的治疗过程中,我们注重了神(意识)的作用,强化了“深透入里”的意识,这样神就能主导气入里,主导形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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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气一元论”认为:气是最原始的,是宇宙的唯一本原或本体,万物皆由气化生。气有“无形”与“有形”两种存在方式。“无形”指气处于弥散而运动的状态,肉眼看不见;“有形”,指气处于凝聚而稳定的状态,肉眼可见。
气的运动形式可以归纳为“开合(含升降)、聚散、出入、化”四种。“开”是指气的界面向外展开,“合”是指气的界面向内圈合;“聚”是指气的各组元进行的聚集,“散”是指气的各组元密度的疏散;“出”是指气的外溢而出,它多在开、散的基础上起作用,“入”是指自身或外在的气内敛而入,它多在合、聚的基础上起作用;“化”是指化生,是通过开合聚散出入而引起的气的变化。化是关系到物质性质的改变过程,是物质时空结构重整化的过程。
在这四种运动形式中,开合是基础,化是根本。气的运动使“有形”与“无形”处于不断的转化之中。“无形”之气可以聚合为“有形”之物;“有形”之物可以化散为“无形”之气。故《医门法律》说:“气聚则形成,气散则形亡”。《素问·六节藏象论》说:“气合而有形”,《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精化为气”。综合上述,我们可归纳为八个字:“聚则成形,散则成气。”气的运动推运和调控着人体生命活动。
骨折,即是骨在外力的作用下,使骨的“有形”从里面向外“出、散”的多了,“有形”化散为“无形”,即“散则成气”。但是通过推拿手法中的振法,就可以使骨折过程中化散出来的“无形”之气再聚合回去,“无形”聚为“有形”,即“聚则成形”。这样骨折就能快速愈合了。
当然,这与术者的技能娴熟程度、功力等整体素质有很大关系。在施术半小时后患者可以活动,但这时属于气接阶段,如果马上拍片检查,骨折线还存在,不过活动是没问题的。我们在实践中观察,闭合性不完全骨折(俗称骨裂),一般在3天后即可达到临床愈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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