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无大小,皆有定价”。严世蕃熟知中外官员贫富险易,“责贿多寡,毫发不能匿”。朝廷和地方大小文武官吏凡选任、升迁,不论贤否是非,唯以所行贿金多少而定高低。贿金多者,不仅官职髙,而且就任的地区富;若某官众人相争,则抬高其价。州判三百两,通判五百两,指挥三百两,都指挥七百两。御史、给事中五百两、八百两,有增至千两者。吏部之官贿金最重,吏部郎中、主事开价即达三千两,后猛增至一万二三千两。

刑部主事项治元家资巨富,向严世蕃行贿一万三千两白银,得转调吏部勋稽司主事,因其所贿之数与明初江南首富沈万三的“万三”巧合,故人们乃以“沈官儿”、“沈万三官”呼之,以示讥讽。举人潘鸿业欲得山东临清州知州肥缺,自带白银八百两,又在京城借贷一千五百两,送给严世蕃,遂得此官。翰林院乃道德文章之地,但选授翰林亦需重金。庶吉士陆树声有清望,严世蕃向其索取松江绫子二百匹,许以翰苑之职予之,遭陆树声拒绝,严氏父子对之大恨。中、下级官吏尚且如此,高官大吏价钱之高可想而知。

“严氏当国,谥俱贿致”。“谥号”是对死者的庄严封赐,但也变成可以买卖的商品,“迟速予夺,一视赂之厚薄”。科举考场同样污秽不堪,散发铜臭。嘉靖四十一年春,进士考庶吉士,有人通过太监以重金向严嵩行贿,严嵩遂将所拟试题泄露给他们,不料被人密告揭发。临考之前,忽传圣谕“今年且罢”,考生一哄而散。廉洁奉公,不向严氏行贿,则会遭到迫害,即使是朝廷六部尚书、内阁大学士也难保住官位。

顾应祥乃朝中老臣,与严嵩同年,嘉靖二十九年七月升任刑部尚书,但因未向严氏父子进献谢礼,严氏父子便授意给事中对其进行弹劾。然而吹毛求疵也未找到他的过失,严嵩便以他有“鼻瘿”,不宜在皇帝身边供职为由,把他调去南京。从到任到离职,顾应祥只做了一百天的刑部尚书。礼部尚书吴山,皇帝欲召之入阁,但他戆直不附严氏,严嵩便密进谗言,使之终未入阁。吏部主管文官选任,兵部主管武官选任,若使卖官鬻爵畅通无阻,必须控制吏部和兵部。

严嵩当国,“以吏兵二曹为外府,稍不当意,或诛或斥,二曹事之,如掾吏之对官长,主奉行文书而已”。吏部尚书李本(曾以大学士兼管吏部)、吴鹏、欧阳必进等承其颐指,去取惟令,不敢牴牾;兵部尚书许论“委身严氏,贿遗狼藉,其典本兵,一听世蕃指挥画诺而已”。甚至吏、兵二部选官,呈奉簿记,任严氏父子填发,因此人们将吏部文选郎中万、兵部职方郎中方祥称为严氏的“文武管家”。由此严氏笼络一世,苞苴馈遗,阿附结党者,皆得美差;疏远自持,不出其门者,摒除罢黜以尽。

向罪臣索贿。只要向严氏行贿,“无功可受赏,有罪可不诛”,法纪荡然。有的人虽是严氏同党,但犯罪后,为了保住权势也需向其行贿。宁夏总兵仇鸾、福建巡抚阮鹗、宣大总督杨顺等封疆大吏、边疆将帅都曾这样做过,仇鸾竟至行贿数万。至于一般官员犯法,向其行贿以求逃避制裁者更是大有人在。有的自知遭其诬陷,但为了侥幸活命,还得向其行贿,而结果往往是严氏父子既收其钱财,又害其性命。最典型的事例莫过于三边总督曾铣和江南总督张经。

曾铣及夏言妻父苏纲被逮后,严氏父子向苏纲之子勒索白银一万二千两和庄房一处;张经被逮后,向其行贿五千两,但他们都没有保住性命,落得人财两空。侵吞军饷。边饷军费是严氏父子窃取钱财的主要目标之一,贪污数额惊人。户部所发粮饷,“朝出度支之门,暮入奸嵩(严嵩)之府,输边者四,馈嵩者六”。边军岁饷百万,“强半赂嵩”,致使内库所藏“不足支诸边一年之费”,而严氏所积“可支数年”。

总之,卖官鬻爵,无孔不入。御史邹应龙“政以贿成,官以赂授”的弹劾准确地概括了严氏父子的为政之道。内外文武大小官吏岁时馈送,名为“问安”;武将克扣银两,多者巨万,少者数千,纳于严氏父子,名为“买命”;每遇大选、急选、推升、行取,皆遍索重贿,择地捡官,名为“漏缺”;行贿得官之后,即搜索官库,剥削小民,金帛珍玩,送至严府,名为“谢礼”。由是“士风大坏,边事日非,帑藏空虚,闾阎凋瘁,贻国家祸害,迄今数岁未复”。严氏父子“贪墨滔天”,因此京城士民皆以“钱痨”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