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做好人民法院遵守和实施宪法的相关工作,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兼宪法室主任武增带队,全国人大法工委及最高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有关领导,以及湖南高院、安徽高院、浙江高院、佛山中院调研骨干组成的联合调研组于4月9日到福建高院开展调研座谈。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偕林、福建省人大法工委主任李明蓉、福建高院相关领导及各业务庭室法官、部分中级法院法官参加座谈。
调研组认真听取了法院在司法实践中遵守和实施宪法的具体情况;就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遇到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与上位法不一致的情况及处理方法,法官对完善合宪性审查机制的意见建议,以及法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规审查要求的困难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和充分研讨。与会同志还就《人民法院遵守和实施宪法的若干意见(草稿)》展开了讨论。
湖南高院高度重视此次联合调研,委派研究室调研科骨干参与调研,积极收集整理相关调研材料,撰写了高质量调研报告并受到最高法院充分肯定,为司法理论调研工作再次贡献了湖南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