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改后关于题主所说的领着车补坐着公车的现象确实还是存在的,但这种情况大多数却是合理的。
自从机关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以后,大多数的一般性公务用车都被取消了,但不少单位还是保留了一部分必要的业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车辆。
虽然大多数公务员都领了车补,但车补只是为了保障他们在规定区域范围内的出行,比如在市区范围内送文件、参加会议等不能够使用公车,必须自己坐公交或者打车。而在规定区域以外的公务出行,比如去县城调研、考察还是可以享受公车接送的,但也不能够直接到家,只能从单位出发。
而对于一些特别的单位,比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等,它们是具有执法权限的,日常工作中都是需要使用公车的,总不能让警察出警的时候打滴滴或者坐公交吧。
还有一些级别比较高的领导是可以享受专门的公车的,比如地市一级的书记、市长,但是同时这些领导就不能够领取车补了。
所以,将发车补的单位的公车完全取消是不实际的。
但是,如果不是以上情况,那领着车补坐公车就是违规的行为,对于这种情况,我们是可以向当地的纪检机关举报的。
虽然车改以后关于车补的争议就没有停过,但对于普通群众来说,就相当于政府将以前养公车的钱直接发给了公务员,公务员又涨了一次工资,过后慢慢就习惯了。
但是对于同在体制内的事业单位的职员,车改以后公车没了,车补还领不到,特别是一些混编混岗的单位,事业编制人员的落差更大,每个月看着公务员领车补,都是一种受伤。所以,在不能妥善解决这种矛盾前,争议将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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