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国名著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主人公因为继承了远方亲戚的巨额财产,摆脱穷困潦倒的窘境成为一方富人。但说实在话,这个逻辑在中国不大成立,因为只要是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继承人都去世了,那么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这些相对亲近的亲戚也是不能直接继承遗产的。最近深圳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无儿无女无遗嘱的蔡某去世后,只有养老送终的侄女得到30%的房子产权,70%归国家所有。
据悉,蔡某在罗湖区有套房,因为拆迁拿到一套回迁房。因为年纪大又无儿无女,蔡某就投奔侄女,说好侄女负责养老送终,蔡某走后房子给侄女。但蔡某去世后房子成为“无主房”,人民法院则刊登相关的认领房产公告。
因为无人认领,为蔡某养老送终的侄女提起诉讼,要求继承房产。而法院审理后判定房产30%的产权归侄女,70%归国家所有。因为按照我国的继承法,只规定了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没有说明第一和第二顺序继承人都不在的情况下,是否由其他亲戚继承。
所以继承法就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也就是说,蔡某的侄女在法律上并没有直接的继承权,再加上蔡某并没有立下遗嘱,所以这套房子应该是归国家所有。虽然按照常理来说,大家可能都认为房子应该归侄女,但法律如此也没办法。
在判决中,法院已经考虑到侄女养老送终,还是酌情给了30%的产权。按照小资家数据,深圳罗湖区的二手房均价至少在5万/平以上;如果是90平的房子,30%产权也有135万,就是不知道法院会如何处置那套房子再把蔡某侄女的产权部分分割出去。
其实不仅仅是房产,现金也是一样的,只要没有继承人又没有立遗嘱,那么很可能就会归国家所有,2018年大连就有一位老人的18万遗产收归国有了。随着时代和思想的发展,婚姻在年轻人的观念中已经不再是必要的,就连生孩子压力大的呼喊声也越来越大。如果这种情况成为现实,那么未来就会有更多孤寡老人,那么如果保护自己的财产就是所有人都需要学习的事。
另外受观念影响,很多人都认为立遗嘱是有钱人专享或是不吉利的,但不管是为了保证财产不归国有,也避免家庭因为财产而起纠纷,遗嘱还是比较好的处理方式的。最后,大家都觉得买房是一定要的,但结婚、生孩子不一定需要,那么如果在意房子最后去向,最好看下继承法;不在意的话那就直接归国家所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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