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老挝公共工程与运输部部长 Bounchanh Sinthavong 博士发布了一项建筑业监管决定,不当延误建筑审批程序的禁令被视为促进政府改善商业环境的手段。
办理建筑许可证是世界银行用于评估全球营商环境(EDB)排名的11项指标之一。根据世界银行EDB排名,老挝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排名下降了13位,目前排在第154位。
根据决定,所有有关当局签发建筑施工许可证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老挝城镇规划司一名官员表示,如果提交的申请文件完全符合,可以更快地完成签发。
这项新的决定将取代2005年发布的旧决定,并将于5月2日正式生效。上一项决定中提出的一些条款已被保留,同时增加了许多条款,包括禁止延误建筑审批程序。
新规定还要求任何建筑项目的调查和设计须与城镇规划法规保持一致。未经有关部门的许可,禁止各方进行施工。
据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说,这项禁令是在许多人未经批准进行住宅或建筑物等施工工程之后发布的。“许多当地居民甚至进行住宅建筑的建设,这些房屋侵占了人行道和道路扩建区等保留区域。”
该决定规定,对侵犯新规定的人处以罚款。未经批准施工的业主将被处以所用材料总成本10%的罚款,且未经批准的建筑物将被拆除。不符合标准的建筑物所有者将被处以50万至500万基普罚款,且未经批准的建筑物也将被拆除。
该决定还对承包未经批准建筑物的承包商处以罚款,没有营业执照的承包商或使用其他承包商营业执照的承包商也将被处以罚款。
来源:Vientiane Times
编译:老中总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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