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充实乡村工作力量。
不断提高乡村干部能力素质。
加大从乡村一线选拔干部力度。
着力畅通乡镇干部交流渠道。
稳步提高乡村干部待遇保障。
加强乡村干部正向激励。
切实为乡村干部减负松绑。
不断改善乡村办公生活条件。
注重关爱乡村干部身心健康。
日前,湖北省黄冈市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关爱乡村干部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多项政策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大力充实乡村工作力量
坚持县乡编制分级管理、专编专用,鼓励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编制,严禁占用或变相占用乡镇(街道)编制。
乡镇(街道)要抓好其他村(社区)干部的集中培训,确保每年学习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7天。加大点训调训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党的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专题培训,提高乡村干部专业能力。
严格控制借调乡村干部
确因重要工作或干部培养需要,须经县级组织部门严格审批,且同一时期内从同一乡镇(街道)借调人员不得超过2名,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稳步提高乡村干部待遇保障
把乡镇公务员津贴补贴、奖金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逐步统筹纳入县(市、区)财政预算,乡镇公务员岗位工作补贴标准提高到1000元/月以上,确保乡镇公务员收入高于县(市、区)部门同职级干部10%-20%。
严格按副乡镇长工资水平确定村主职干部工作报酬,村副职干部工作报酬一般不低于主职干部的70%。
切实为乡村干部减负松绑
县(市、区)对乡镇(街道)一年只组织一次综合性考核,对乡村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大幅度精简文件和会议。
实际性慰问补助
通过财政划拨、党费支持、社会捐助等方式,分别设立不低于1000万元、500万元的市县两级乡村干部关爱资金,对身患重大疾病、因公受伤、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乡村干部和因公殉职的乡村干部家庭,及时给予帮扶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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