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华娱乐创始人杜华希望成立经纪行业协会,保障艺人经纪公司和艺人利益。比如在韩国,如果有艺人解约,可能会被全行业封杀。她呼吁希望行业能够尽快实现规范化。

这一下子就在娱乐圈掀起了一阵广泛的热议,有人拍手称快,有的人却吐槽其在搞垄断,非常抵制这个呼吁,真的是有人欢喜有人愁。

其实这也是强大如乐华娱乐都非常无奈的一种举动,毕竟你要知道培养出一个偶像艺人出来,公司是需要付出多大的人力和金钱成本,成名之前一直合约,成名之后,有钱了就跳槽解约,反正自己也有钱了,这点前无所谓,大不了通过自己的的努力在赚就好了。

可以说这样的额行为在当今的国内娱乐圈是比比皆是,比如火箭少女101成团之后,孟美岐、吴宣仪、张紫宁的宣布退出组合、想想这么多年从唐人解约了多少明星,后来有几个是混得好的,乐华娱乐可以说是过了娱乐公司的一个巨头了,近期培养的最出名的莫过于“乐华七子”了,每个人都是混得风生水起,可是没有公司的包装与宣传还有资源,能这般吗?当然网友戏称:乐华这打脸来的有点快啊,当初让自己的艺人退出火箭少女,现在由来呼吁别人封杀解约艺人。

熟话说作为一个偶像艺人,你的行为不仅仅代表的是你个人或者公司,还是会影响很多喜欢你的粉丝的,契约精神是现在很多人并不怎么看中,确实一个非常能衡量一个人的利器,也许你会觉得成名之前签的合约在成名之后是那样的不公平,但是在成名之前你怎么不会有这样的想法,是不是还是欢天喜地的去以为自己得到了一个可以一飞冲天的机会成为蔡徐坤第二呢?

娱乐圈需要很多东西去去束缚,不然会有很多东西是乱套了的,契约精神就是很重要的一个,你既然都没有一点合约的法律和严肃感,那这样的艺人谈何能要被人去迁就你,喜欢你呢?因为你可能再次将别人的付出给付之东流。你们觉得这个呼吁怎样养?是否能规范下现在跳槽解约成风的风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