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锡东体育综合体项目概述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莱茵达体育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镇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与无锡锡东新城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在无锡签署了《锡东新城商务区体育综合体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依托公司的专业体育场馆运营能力、专业场馆规划设计管理水平,引入众多体育品牌立足锡东,开展体育培训等体育服务,辐射无锡乃至环太湖地区,打造成为锡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一大品牌亮点(以上简称“锡东体育综合体项目”)。

为推动锡东体育综合体项目的进程,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小镇公司在无锡市锡山区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设立二级全资子公司,建设并运营该项目。

小镇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完成了二级全资子公司无锡莱茵达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并取得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27日、10月20日、11月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及《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设立暨锡东体育综合体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0)。

二、本次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

小镇公司于2019年5月9日参加了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相关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活动,并成功竞得位于锡东新城商务区弘业东路北、中心河西地块的使用权,宗地相关信息如下:

本次交易为体育项目土地使用权的竞买,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取得项目土地使用权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系锡东体育综合体项目的建设用地,是公司在城市体育综合体建设及运营领域的又一宗项目快速落地,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所持体育综合体的数量和运营体育场馆的体量,对公司体育“空间+内容”商业模式的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支持。

本次竞拍项目土地使用权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对于提高公司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本次竞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主要用途是建设锡东体育综合体项目,是基于公司管理层充分考虑了风险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的投资决策,该项目后续将进入建设运营阶段,未来为公司带来的收益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无锡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