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5月15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杭州蓝光和骏诚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公开竞得位于绍兴市上虞区高铁新城编号为上虞区高铁新城J-12号地块。该地块土地面积约为217.73亩,容积率1.60-1.80,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零售商业、餐饮用地,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餐饮用地40年。该项目成交总价为198,010.00万元,目前本公司持有该项目100%的权益。

上述项目,未来可能因股权转让、引进合作方共同开发等原因导致公司在项目中所占的权益比例发生变化。目前披露的权益比例,仅供投资者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