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埃及帝国时期,生产力的发展有了显著进步:梯形把手的犁、脚踏风箱的冶金设备,悬式纺锭和立式织机,新的玻璃和釉陶制品都是十八王朝前后的新发明。新的灌溉设备—沙杜夫的出现实现了作物的一年两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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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王国时期奴隶制经济更为发达

奴隶制生产方式实现了强有力的剥削,战争中带来了大量的奴隶,平民等级也会拥有一两个奴隶,军人可以直接把其俘获的俘虏作为奴隶。

军事专制主义的加强和征服战争的日趋频繁,需要增加税收和无限制的生产物资,为了满足这种需要,政府便扩大对经济生活中每一个部门的控制。全部农业和土地赐给了国王的宠臣,但多数土地均由王室的农奴和奴隶耕种,奴隶每年都要缴纳一定的谷物,有专门的机关监督奴隶。

自由的中间阶层大部分消失了,手工业者的劳动被征用来修建宏伟的神庙和制造战争器具。随着帝国日趋衰落,政府也愈来愈多地侵占人民的经济活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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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控制强化

新王国时期,与以往相比最显著的特征是在存档工作、遗嘱、契约、统计表、征兵表、命令、备忘录、税收表、书信、流水帐、清单、规定、案件副本等方面都需要记录。

这种记录工作的完善是国家控制强化的标志,同时也显示了新王国政治秩序的进步,国家统治的有序。出自于中部埃及的牧人摩塞的档案收录了雇佣两个女奴的契约:

在这一天,军官门赫别尔之子阿提请求于有角畜的牧人头领摩塞,他说:“你得到了女奴赫努特的两个工作日,愿你将其工钱给我们的主人作为互换…”于是有角畜的牧人摩塞把工钱给了他。

奴隶作为奴隶主的财产可以买卖,由于当时商品货币关系发展不是很充分,奴隶买卖基本用实物,铭文中还有关于购买女奴的诉讼、关于财产继承的契约、结婚析产的证书、关于神庙土地和王室土地测量的记录,它包括土地所有者,每块土地的佃耕者姓名、身份、佃耕土地的数量以及应交纳的租税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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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神庙的经济作用

作为社会机构,神庙在新王国国家研究中具有重要意义,这不仅是因为它们在宗教上的贡献和在君主制度中的支撑作用,而且是因为它们的经济作用。

法老将各种财政资源,既包括耐用的财产,又包括固定的税收来源赠予神庙。新王国的神庙拥有自己的劳动力(通常为战俘),但神庙的多数土地被租出去耕种,出租方式复杂,神庙收取收成的百分之三十作为地租。神庙可能还被授予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力。

四、新王国逐渐融入青铜文明区

第二中间期和新王国时代正值西亚、北非及地中海东部爱琴世界青铜时代全盛期,新王国在对外交流中逐渐融入青铜文明区。新王国是在结束喜克索斯的统治后建立起来的,它接受了来自亚洲的喜克索斯人的影响。

除了马和马拉战车及一些先进的武器装备,更为重要的是:新王国在生产工具方面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古埃及人学会了喜克索斯人冶炼青铜、铸造工具和武器的方法,埃及文明得以顺利地熔入地中海世界的青铜文化之中。

喜克索斯人还带来了立式织布机,向埃及介绍了七弦竖琴等乐器。对埃及而言,喜克索斯时期是文化交汇和丰富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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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新王国时代,社会经济生活空前的繁荣

古埃及人在维持传统的经济生活的同时,除了本地产的无花果、椰枣外,引进了苹果、石榴、橄榄、西瓜、甜瓜等新品种,后来,还有桃子、梨等水果,以丰富自己的生活。牛奶、黄油和乳酪很常见。鸽子、鸭和鹅的饲养既是为了取蛋,也是为了食其肉。

国家的经济作为一个整体都赖于法老的政治,成为法老政治的附属物。经济需要国王的机构分配原材料及生产,甚至包括大麦、小麦、耕牛、酒、麻及其他自然物,这是一种完全的计划经济,因为所有的一切财富都是法老的。民众的收获,所得都赖于法老的恩赐。

发展对外贸易是历任法老经济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因为地处欧、亚、非三大洲的交汇处,埃及有发展对外贸易得天独厚的优势,从南部的黑非洲地区输入黄金、象牙、香料和兽皮等贵重物品,除了留下部分物品满足自身需要外,再将它们连同埃及自己生产的亚麻布、纸莎草纸、金属工艺品等货物,销往南欧的爱琴海诸岛和希腊半岛等地,值得一提的是纸草被用于多个领域,并从西亚运回铁器、优质木材和手工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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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埃及人从努比亚进口金银、从中亚买入天青石、从西奈买了绿宝石。有关古埃及与毕布勒斯商业联系的记载出现在卡纳克神庙的石柱上,同样的石柱上的记载表明爱琴世界最终成为埃及帝国的一部分。

法老对长途贸易的控制是其实现经济统治的重要工具,对外贸易完全为了满足王室的需要,由法老说的算。

对蓬特、毕布勒斯、努比亚和沙漠地带的远征,寻求国外的商品和石料通常是由国王派遣,由政府官员率领,帝国通过与其邻居的交往互通有无。

法老埃及的金属冶炼技术往往落后于近东国家,尤其是青铜器和铁器的发展,铁更为稀少和珍贵。木材和燧石用来制作农业器具,坚硬的石头用来雕刻器皿,金属工具和武器都由国家政府部门控制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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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和木材有赖于国外的进口,古埃及的工业能力在这两个领域不具优势。第18王朝前期,在西底比斯一些贵族的坟墓中,发现了一系列肩扛贡品的外国人,这些人就是与爱琴海民族有密切联系的外国使节。

在哈特舍普苏特时期,暂时的偃武修文使得国家更注重内部建设,追求奢侈安逸的享乐,对外活动完全服务于国内的需要。

图特摩斯三世时期,日益频繁的对外交往在此时达到了顶点,海上直接往来也不再困难。在古埃及,国内交换是由法老进行调配的,这种物质交往的频繁是时代的进步,是在帝国的特定条件下形成的,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这种所谓的对外贸易更多的是互通有无,相互交换产品的性质,不具有贸易致富的成份,因而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商人。

参考文献:

王宝珍:《论古埃及新王国时期的政治制度》

蒲慕州:《法老的国度—古埃及文化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