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8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市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绿色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企业债券[2018]162号),同意公司发行绿色债券不超过6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发行绿色债券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2)。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完成2019年第一期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簿记建档发行。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在债券存续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具体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1、债券名称:2019年第一期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债券简称:19亚迪绿色债01

3、债券代码:1980185

4、计划发行总量:100,000(万元)

5、实际发行总量:100,000(万元)

6、认购倍率:1.38

7、配售家数:9(家)

8、发行价格:100(元)

9、票面利率:4.86%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00万元后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99,600万元,已于2019年6月17日全部到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