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投资”)的通知,获悉其完成了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情况

蓝帆投资拟以其所持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19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该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9】221号),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蓝帆投资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后续蓝帆投资将视自身需求及市场情况适时考虑剩余额度的发行安排。

2019年6月14日,蓝帆投资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3,90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5%)质押给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部分质押股票用于对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偿付债券本息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自2019年6月12日起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

二、本次可交换债券具体发行情况

1、债券简称:19蓝帆E1;债券代码:117137;

2、发行期间:2019年6月19日;

3、实际募集资金金额:3亿元;

4、本次可交换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7.5%,初始换股价格为27元/股。

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的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