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平安小刘城中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征收冻结通告,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经十西路,西至玉清路,南至同兴路,北至平安北路,冻结期限为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12月19日。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冻结期限届满之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此外,有下列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1.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2.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3.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4.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5.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长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九日

(生活日报记者 李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