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1793)。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尚须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6月28日